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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县城区载客三轮车主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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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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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县城区载客三轮车主的一封信


车主朋友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旅游城市品位,营造安全、畅通的城区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城区范围内载客三轮车全部予以取缔。

        近年来,县城区营运的各类载客三轮车,为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载客三轮车的无序发展和违章现象给城区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也与日益发展的交通事业、日益美化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旅游城市打造极不协调。因此,全面取缔载客三轮车,着力改善城区公共交通环境,是提升县城形象、推动城区交通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适应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时代的要求,更是全县广大群众期待已久的热切愿望。

        县委、县政府十分关心广大载客三轮车从业人员及其家庭特别是残疾人车主的身心健康和生活保障,认真研究制订了取缔载客三轮车的各项政策,出台了就业安置、劳动保障、特殊救助等一系列体现人文关爱的综合配套措施,着力为广大车主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最大限度地解决车主的实际困难。

        车主朋友们,塑造环境优美、品位高档的旅游城市形象,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每个潜阳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你们,作为一名热爱潜山、热爱天柱山、遵纪守法的潜山人,一定能从大局出发,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重,以实际行动理解、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城区载客三轮车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通过新的劳动途径,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潜山县依法取缔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Q哥 于 2012-3-14 23:40 编辑


潜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取缔城区载客三轮车的通告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载客三轮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问题,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升旅游城市品位,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将城区范围内载客三轮车全部予以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对象。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客运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

        二、取缔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前,被取缔三轮车退出客运市场,由有关部门核销相关手续。

        三、配套措施。按照“依法取缔、有偿收缴、综合帮扶、有情操作”的原则,
        对在交运部门登记编号的,在城区从事载客经营的三轮车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退出客运经营承诺书》,主动上交车辆的,按规享受领取车辆补偿、一次性奖励、择业生活补贴、免费就业培训和介绍就业等帮扶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统一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医疗救助和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对于在公安部门办理证照、在城区从事载客经营的机动三轮车和未办理任何手续从事载客的非机动三轮车从业人员主动退出客运市场的,其车辆经评估机构评估或测算后,参照评估或测算价格予以收缴、报废。

        四、凡2012年4月1日以后继续在城区上路经营的三轮车,其车辆将依法予以强制收缴、报废。

        五、对于依法取缔城区载客三轮车工作中,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发表于 2012-3-1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位等等编辑
发表于 2012-3-1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位等一些最新配图。
发表于 2012-3-1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取缔城区载客三轮车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通过新的劳动途径,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潜山县依法取缔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十四日
二〇一二年三十四日

二〇一二年三十四日

:lol

发表于 2012-3-14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取缔三轮车潜山就是文明城市了?
发表于 2012-3-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城区交通以及老城区的改造需要很长时间,取缔三轮是有必要。不过在取缔的同时要特别对残疾车、下岗车给予生活保障和后期生活来源。
发表于 2012-3-1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上街骑车舒服多了!
发表于 2012-3-1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在发展,长痛不如短痛,现在取缔载客三轮车对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旅游城市品位有积极作用,关键是出台的各项政策【就业安置、劳动保障、特殊救助等一系列体现人文关爱的综合配套措施】落实好,解决车主的实际困难。行政机关另外还要强化针对市民,游客,企业的服务意识。万众一心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发表于 2012-3-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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