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开发区及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弘扬伟大的母爱精神,广泛宣传母亲的高尚品质和突出事迹,树立宽厚善良、勇于奉献、崇尚科学、有家庭和社会责任感的最美妈妈形象,县妇联决定,从今年3月至5月在全县开展“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开展“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县大力弘扬母爱精神,传承母爱美德,展现母性光辉,以最美妈妈的模范行为引导全县公民奉献爱心,奉献家庭,奉献社会,推动形成孝老爱亲、以德育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办单位
三、评选表彰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纪守法的成年女性公民。
2、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甘于奉献,成效显著,事迹感人,社会影响力大。
3、以德育人,科学施爱,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
4、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和谐家庭、和谐宜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5、具有新时代母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兼顾事业和家庭,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实现家庭、事业双丰收。
6、大力弘扬母爱精神,关心关爱贫困、孤残儿童健康成长,模范履行“爱心妈妈”的责任,将母爱无私奉献给贫困、孤残及留守儿童,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四、评选表彰程序
1、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3月初)
按照市妇联工作部署,县妇联将于3月初启动“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开展妇女文明行动。
2、推荐报名阶段(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31日)
① 单位推荐:开发区和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妇委会至少推荐1-2名候选人,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② 个人推荐:2012年3月31日前,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写信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推荐表附后)
3、投票评选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①评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评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被推荐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出10名正式候选人。
②公示。2012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通过潜山妇女网、潜山论坛,对参评“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的 1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的意见上报评委会。
4、表彰推广阶段(2012年5月“母亲节”期间)
县妇联于2012年5月“母亲节”期间,作出关于表彰“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的决定,在全县广泛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
五、报送材料要求
1、 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其材料真实、感人。
2、被推荐人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附20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纸质版本各2份、电子版本各1份。
评选活动详情,请登陆潜山妇女网、潜山论坛查询。
联系电话:0556—8921646
附件:
“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候选人推荐表
潜山县妇女联合会
2012年3月10日
“感动潜阳 最美妈妈”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事 迹简 介 | 2000字事迹简介 |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意见 | 签 章:年 月 日 |
评委会
审 核意 见 | 签 章: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