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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余本江

谁能摘去县医院上空那把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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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儿 于 2012-2-20 20:51 编辑

有时候通过法律来弄清真相或许是个办法。
只要司法能公正,或许多控辩双方都是公平的。
发表于 2012-2-2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的天下应该有说理的地方,问题是你说的在药理方面能不能站住脚,站不住脚就不要费心了,伤神又伤钱,要不前面老兄介绍帮女郎帮帮,安徽公共频道0556-114帮帮,没有道理的话,谁也帮不上,委屈了你,应该给予赔赏,委屈了医生应该给医生一个清白,.....
发表于 2012-2-20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医院...那个服务态度确实是比较差,特别是你挂号的那个地方,还有收受红包现象太严重。
发表于 2012-2-20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关闭县医院,中医院
发表于 2012-2-20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贝影 于 2012-2-20 22:42 编辑
小虫儿飞 发表于 2012-2-20 16:04
我是谁论坛认识的多的很,起码我不会用什么小号骂人,我敢说就敢当.


我这可不是什么小号 ! 只是上的少!  你可以去看看给那个豆姆女孩子捐款的帖子,我都用的是这个号!和你这种人我没必要用什么小号!我家住水岸江南  老家源潭街道上的 !我还说下,这个用错药生病孩子的妈妈还是爸爸我可不认识!  你要是个公务员或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在这里为医院辩护我敢当面揍你!如果你是普通的老百姓一个那你也不应该完全为一边说话,起码你应该站在中间的立场上发表自己的看法!你还真以为gcd的天下你就无法无天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潜阳大道 发表于 2012-2-20 21:19
共产党的天下应该有说理的地方,问题是你说的在药理方面能不能站住脚,站不住脚就不要费心了,伤神又伤钱,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最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全国通报了克林霉素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为有效防范克林霉素临床使用风险,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注意事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临床医师要严格按照克林霉素注射剂适应证和用法用量规范使用;药师要加强对临床使用克林霉素注射剂的用药审核和监测,确保用药安全。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用药监测和使用患者的管理。要准确掌握使用克林霉素注射剂患者的情况,做好临床观察和病历记录,注意防范克林霉素注射剂说明书未提示的、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现可疑不良事件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出现损害的患者及时进行救治,并按照规定报告;要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的残存药液及输液品等,以备检验;根据病情如确需临时性超适应证、超剂量或改变给药途径时,要有循证医学的依据,充分评估用药风险,并做好记录。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克林霉素注射剂相关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要与当地药监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发现不良事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科学处理。

    附件: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注意事项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注意事项

    一、适应证

    适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呼吸道、关节与软组织、骨组织、胆道等的感染以及败血症、心内膜炎等;还适用于厌氧菌引起的腹腔和盆腔感染,以及厌氧菌败血症等。

    二、药理

    药效学特点:克林霉素作用于敏感菌核糖体的50S亚基,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细胞的蛋白质合成。克林霉素磷酸酯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起到抗菌作用。

    药动学特点:口服吸收快而完全,进食对吸收的影响不大,蛋白结合率高达92%~94%。口服盐酸盐150mg,45~60分血药浓度达峰,为2~3μg/ml。肌注后血药达峰时间,成人为3小时,儿童为1小时。静注300mg,10分钟血药浓度为7μg/ml。体内分布广泛,可进入唾液、痰、呼吸系统、胸腔积液、胆汁、前列腺、肝脏、膀胱、阑尾、精液、软组织、骨和关节等,也可透过胎膜,但不易进入脑脊液中。在肝脏内代谢,部分代谢物可保留抗菌活性。代谢物由胆汁和尿液排泄。在尿中收集到的原形药物约占体内总药量的1/10。t1/2为2.4~3小时,小儿2.5~3.4小时,肝、肾功能不良时可略延长,为3~5小时。血透和腹腔透析不能有效地使本品清除。

    三、用法用量

    成人革兰阳性需氧菌感染,1日600 mg~1200mg,分为2~4次肌注或静滴;厌氧菌感染,一般1日1200 mg~2700mg,分为2~4次静脉滴注。儿童1月龄以上,重症感染1日量15~25mg/kg,分为6或8小时一次静滴给药。肌肉注射量:成人,1次不超过600mg,超过此量则应静脉给予。静脉滴注前应先将药物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600mg本药物应加入100ml~200 ml 的输液中,滴速宜缓慢,至少输注30至50分钟。一小时内滴注的药量不宜超过1200mg。

    四、不良反应(据说明书记载)

    (一)局部反应:肌肉注射后,在注射部位有时出现疼痛,硬结及无菌性脓肿,长期静脉滴注应注意静脉炎的出现;

    (二)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及10%~30%患者可出现腹泻,1%~2%的病人可出现伪膜性肠炎;

    (三)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偶见剥脱性皮炎;

    (四)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且为一过性;

    (五)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肾功能异常。

    五、注意事项

    (一)本药与林可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二)孕妇和一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应用本药;因本品注射剂含有苯甲醇,故儿童禁用本品肌注;4岁以内儿童慎用;儿童(一个月以上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三)克林霉素可吸收分泌至母乳中,确实需要用本药则须中止哺乳;

    (四)对老年患者应用尚缺乏研究,但临床经验提示老年人出现肠道菌失调的机率更高,须特别注意;

    (五)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伪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六)肝、肾功能损害者、胃肠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抗生素相关肠炎的患者要慎用;

    (七)因本药不能透过血脑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八)克林霉素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剂的作用,两者应避免合用;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以免发生配伍禁忌;体外试验显示克林霉素与红霉素具有拮抗作用,应避免合用。

    六、警示

    (一)警惕罕见的严重不良反应:伪膜性肠炎和剥脱性皮炎的发生;

    (二)要警惕ADR监测中心新通报的而我国克林霉素注射剂说明书没有提示的、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即过敏性休克、呼吸系统损害、泌尿系统损害(血尿)和急性肾功能损害。
发表于 2012-2-21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医院,真垃圾,我妈做手术还要经主治医生送红包,不送的话他肯定会害你,什么世道
发表于 2012-2-2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女儿得了肺炎,在那花了将近二千块钱,不但没好还加重,到最后让我们转到大医院,我真的无语!
发表于 2012-2-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2-2-2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钓寒江 于 2012-2-21 13:42 编辑

每年都在老位置,不升迁,也就忍了吧!
每月工资一点点,不够花,也就忍了吧!
每次买了毒牛奶,见曝光时已喝光,也就忍了吧!
身体不舒服,花钱去看病,遭点白眼多花钱,病好了,也就忍了吧!
小病看成大病,大病面临病危通知,亲亲我的医疗部门,您这是在杀人啊,您这是在要命啊,您叫我们怎么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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