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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雾雨,试看检察机关炮制黄山“陷警门”……(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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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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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雾雨,试看检察机关炮制“陷警门”……

      
2010年12月21日,祁门县公安局两位敬业的民警方卫、王晖经过局领导批准,依法到看守所将一起盗窃案嫌疑人提解出所指认作案现场,后遇嫌疑人不配合,两民警决定将其带到刑警大队办公室做思想工作,以期次日天亮在做通其思想工作后继续到现场去进行指认。经过思想工作,嫌疑人也答应次日配合民警去指认现场,两民警一边继续整理案卷,一边注意观察嫌疑人情况,这时候令两名敬业的民警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犯罪嫌疑人熊军竟然就在这个时候因心脏病发作身亡。
事情发生本来很简单,如果民警在办案中进行了刑讯逼供,造成了犯罪嫌疑人死亡,那么毫无疑问,民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民警依法办案,犯罪嫌疑人确实系心脏病发作造成死亡,则民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后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先入为主,因为死了人,想当然地认为两位民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下,先行对两民警进行了刑事拘留,后又在犯罪嫌疑人死因未查明的情况下,对两民警进行了逮捕。
按理,这件本来并不复杂的案件,罪与非罪都能很快查明,在法定的期限内可以早日得到处理,可是,此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检察机关种种令人不解的行为,终使本案罩上了层层迷雾,本来简单的案情一时被认为弄得扑所迷离。
种种迹象表明:检察机关在办理该起案件中先入为主,未经调查先定调子,认定既然死了人,肯定受到刑讯逼供了。长期以来,我们这个社会流行一种表态文化,一些官员总是在没有调查清楚实情的情况下急于表态,殊不知这样是要害死人的,我们的两个本来称得上敬业的不幸的小民警就在某些检察高官的抢先表态中遭遇“陷警门”,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真正被那些同样头顶国徽的检察官们害惨了。
民警在前面冲锋陷阵,身后是黑洞洞的枪口,何其哀哉……
如果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这件事情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可是很不幸,这种自我纠正的事并没有发生。相反,我们看到的是:检察机关不停地以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接着又以一个更大的错误去掩盖前面的错误,并且看来没有任何纠正错误的迹象,似乎已经打定主意一条道走到黑了。我们尊敬的检察官们,你们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一句话,为了头上的帽子!起先,发现第一个错误,即是发现拘错了人时,他们没有勇气承认,想要掩饰过去,于是自然地想要创造出一个错误来掩盖,并且不幸地从此挖开了一个陷阱,这个陷阱注定越挖越深,最后不能收拾……如果说,检察机关自作聪明地挖这么一个陷阱的目的是要坐实一个无辜者的罪名,从而保住自己头上的帽子的话,那么刻意肯定,最终入这个陷阱的,一定是他们自身,只怕到时候,他们担心的就不仅仅是头上的帽子了,也许,当两个无辜受陷的民警重获自由的日子,就是某些枉法陷害无辜的检察高官们身陷囹圄的日子……
寒山雾雨,天理昭昭,我们期待含山法院公正的判决,还我民警以公正!
含山雾雨迷茫
冤气笼罩山川
民生在线呼唤
警惕人为欺瞒
期待揭开迷雾
盼得重见阳光
昭昭日月可鉴
雪耻当在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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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黄山市民网http://bbs.168hs.com/read.php?tid-291151.html
发表于 2011-12-8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G咬G,H吃H,看热闹!
发表于 2011-12-8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伤心,也很愤怒!为什么检察官不分青红皂白呢??人生死有何惧,怕就怕是冤死!
发表于 2011-12-8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事情,我们旁观者没有当事人清楚。故我也不好发表言论了!
发表于 2011-12-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山雾雨,天理昭昭,我们期待含山法院公正的判决,还我民警以公正!
发表于 2011-12-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8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不予置评。
发表于 2011-12-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都需要求助,看来我们百姓以后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1-12-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祁门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开庭 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

昨天,黄山市祁门县公安局民警方卫、王晖涉嫌刑讯逼供一案在含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天的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晚6点多,今天上午,法庭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审理。

去年12月21日,黄山市祁门县公安局民警方卫、王晖到看守所提解嫌犯熊某,欲带其指认作案现场。次日清晨,嫌犯熊某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死亡。同年12月28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民警方卫、王晖以涉嫌刑讯逼供罪予以刑事拘留,随后决定将两人逮捕。案件依法侦查终结后,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经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含山县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这场公开审判严格限制旁听人数,两名涉案民警的亲属只各拿到6张旁听证。

昨天上午,在法庭外,记者见到了涉案民警方卫的父亲方焰强,据他介绍,原来定于12月6日开庭,不知何故突然改到了12月8日。此前,他们接到通知,每家家属各有10人可参加旁听的,但现在每家只有6人可以参加旁听 。关注此案的记者也吃了闭门羹,法庭不允许记者进入法庭旁听。法院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里面40个位置已经满了,实在是没有空位子。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两名办案民警提起诉讼。方卫的亲属章慧告诉记者,昨天庭审主要是举证。昨天的庭审现场,检察院提供了祁门县公安局新建的询问室照片,说是去年已经建成,问民警怎么不在询问室办案。对此,两民警辩称,此次办案不是询问,只是提解嫌犯熊某去指认现场。后来熊某反悔,不愿配合,他们又将熊某带到办公室做思想工作,然后再去指认现场。

昨天庭审中,检察机关还向法庭列举展示了关于此案的一系列证据。对此,辩方和两位当事民警予以否定。

今天上午,法庭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审理。

单邦燕  本报记者  金学永  摄影报道

发表于 2011-12-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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