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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笑看世界

如此建筑,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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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有关执法部门撤除陈家破坝而建的建筑!

发表于 2011-12-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订正一下,小洪的爱人姓储,在天柱第一城中学教书。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网友们的订正,已改过来了。谢谢管理员的置顶!谢谢网友们的关注!储家破坝建房是不争的事实,现在,脚手架还没有拆除,听人讲,他不是因为什麽干预而停下来的,而是因为第一层楼面刚现浇,需要一段时间凝固而停下来的,待凝固好了,马上进行第二层、第三层的建设。梅河大坝,是我们城区十多万人的生命坝,储家为何能肆意挖掘而且显得那麽理直气壮呢?是规划方面的原因吗?还是管理方面出了问题?暂时,我们无法得知,但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越来越强劲的舆论监督,政府会给我们一个说法的,储家破坝建房的违法行为最终会得到处理的。
因为我不会传照片,所以无法满足大家的要求。
请斑竹将此此帖多置顶一些时间,以便让更多的网民来关注。
发表于 2011-12-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住在圩区,深知保护堤坝是如何的重要;作为一个公民,更应该遵纪守法;以个人建房侵占、破坏堤坝和水利设施就是犯罪;建议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执法、水利、城建、土地等)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前提:依法严惩。
发表于 2011-12-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政策“对人不对事”
发表于 2011-12-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6 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麽说,挖坝搞建筑都是大错而特错,严重关注此事!
发表于 2011-12-6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有关部门查处建房人洪某,自己从事的是城建管理工作,可做出如此丧尽道德良知的事情,这样人能有资格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吗?凭这德行能做好这工作吗?怪不得潜山规划管理纰漏不少!
发表于 2011-12-6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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