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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笑看世界

如此建筑,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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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3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一时之利,获百年之忧!
发表于 2011-12-4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让十几万县城居民免受洪魔的威胁,强烈要求有关执法部门撤除此损坝而建的住房!依法给建房户进行处罚!
发表于 2011-12-4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上图,图文并茂,证据充分。
发表于 2011-12-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潜山的城管大军不知道????
发表于 2011-12-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最后的处理结果可能不会那么如意,如果没有ZR,当初可能就没那个胆子去挖........(个人观点,没有证据,但按现下的风气,应该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1-12-4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或者论坛知晓此建筑的网友上传照片。陈姓人家为什麽能大胆破坝建房,原因何在?请求纪委检察部门介入!
发表于 2011-12-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我清楚。房主姓陈,是一位中学老师,爱人洪某,在梅城镇城建办公室工作。他家这次改建和扩建的住房,是以儿子的名义(他儿子还是学生)来申请和活动的,这次兴建时,正规的规划手续没有,只是得到个别领导的允许。原住房是他家从别人手上买来的,他家准备把这套住房经过改建和扩建,变成几套商品房租出去或者买出去。不料东窗事发,在房子做到一层时,就被别人告到县里出了,他只得暂时停下来,避避风头,待风头过后,再寻机行事。他家这次挖坝实际面积是五六十平方米,也是扩建的面积。
发表于 2011-12-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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