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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现象是巧合还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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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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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若愚 于 2011-6-13 23:15 编辑

近几天在安徽公共频道看到两起酒驾事件,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宿松副行长醉驾撞伤人准备逃跑被路人拦住交给交警处理后两个月没结果,副行长的车还在开。泗县公安督察大队大队长陈立军撞伤哑巴老农现场为避免酒驾检测给受害亲属打下字条表示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同行的公安局党委书记也打下条子担保单位承担一切治疗费用。可是一个月后交警认定肇事者另有其人,陈立军不再承认自己的责任。记者采访目击证人,通过视频辨认确认司机就是陈立军。论坛里有些人总说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我怎么觉得法律好像专门对付老百姓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搜索汪国鑫或陈立军可了解详情。
发表于 2011-6-1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因为这社会太黑,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所以这几年国家总有大灾
发表于 2011-6-13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乡下人家 于 2011-6-13 23:35 编辑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14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是必须的,法律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表现……专门对人民的……
发表于 2011-6-14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局党委书记和当事人都白纸黑字写着承担责任,交警再认定无责任,是认定此案的交警犯渎职罪!若受害人有字条在,当然要依法诉讼!
发表于 2011-6-14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1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若愚 的帖子

难道论坛还敢说“不要相信政府和法律”?
那后果。。。哈哈,你懂的!;P
发表于 2011-6-1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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