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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论坛一对一争霸赛暨球队队员选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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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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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八哨爷 于 2011-5-24 18:53 编辑

潜山论坛一对一争霸赛暨球队队员选拔公告
    一个新的篮球季正待开始,潜山论坛做为本县最大的网络社区,为扩大论坛影响、增进坛友间友谊,应广大篮球爱好者之请决定成立潜山论坛篮球队。为对球队队员进行选拔,举行论坛一对一争霸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坛友踊跃报名参赛:
一、报名条件:凡热爱论坛、爱好篮球的本站男性会员均可报名参与选拔;
二、报名方式:可采用本帖后面跟帖或者用短信、到论坛办公室报名等方式;
三、选拔时间:本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下午三点;
四、选拔地点:天柱山管委会篮球场

                             潜山论坛篮球队筹备组
附:一对一篮球规则
除下列特殊情况外,比赛均按照最新国际篮球规则执行。
一、场地和器材
第一条
1-1
场地: 天柱山管委会球场,只限于半场区域,中圈除外;
1-2
器材:均采用国际篮联标准器材;
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条
2-1
裁判人员:设1名裁判员和1名记录员
2-2
服装:裁判员与记录员要着装一致,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
2-3
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和比分。
三、规则
第三条
3-1
每场五分钟,不分上下场,中间可暂停三十秒;

第四条
4-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4-2
发球区:球场中圈为发球区。
第五条
5-1
攻守转换:
5-1-1
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5-1-2
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为死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所有不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不执行罚球的犯规),则在就近的三分线外发球。在这种情况下,发球前,必须由裁判员递交球。
5-1-3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5-1-4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第六条
6-1 20
秒与3秒规则:24秒规则改为20秒;取消3秒规则。
6-2
犯规法则:
6-2-1
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三次犯规,第四次犯规罚出场,比赛判负。
6-2-2
任何队员被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则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
6-2-3
每个队员累记犯规达2次后,该队员的第3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前2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由守方发球继续比赛;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犯的队员1次罚球,如罚中得1分,并由攻方继续掷界外球,如罚不中,仍由攻方掷界外球。
第七条
7-1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第八条
8-1
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本规则只适用于本次论坛一对一争霸赛,解释权归潜山论坛选拔赛组委会。
        
        
        
发表于 2011-5-2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是来三对三的吧,一对一好像不合潮流。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1-5-2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智 于 2011-5-24 12:39 编辑

一对一没啥意思··起码要个三对三··或者版块之间搞个正赛··五对五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二位,一对一是论坛集体讨论的结果;如果时间允许的话,选拔之后,我倒想来个真正的全场,全面考察一下球队的实力,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发表于 2011-5-2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肯定去呀!花荫的“哈哈”声,有骄傲的成分在里面。(纯粹玩笑)
告诉你,老花同志,还不知鹿死谁手呢,
对了,把独钓喊上,他原来可是搞篮球专业的,
发表于 2011-5-2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尽量赶回去!
发表于 2011-5-2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间的小游戏,不看。
发表于 2011-5-24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不看别把你的牙打坏了!不看的应该这样
发表于 2011-5-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坛子里潜水的篮球爱好者浮出水面……
发表于 2011-5-2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阿智 的帖子

我代表我板块想阿智部长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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