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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天价违约金”案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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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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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楼市信贷悄然趋紧,安庆市潜山县也出现排队等放贷的情况。好不容易办下房贷的该县居民程女士却很苦恼,由于她逾期124天才办下房贷,被开发商告知需交纳77872元的违约金,相当于每天被罚628元。和程女士一样,该小区十多户购房者都陆续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告知函,违约金同样高得骇人。 (商报3月28日曾报道)
  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天价违约金”案闹上了法庭,一名曾向媒体爆料此事的购房户首先成了被告,被开发商依据合同约定索赔66960元。案件将于5月16日在潜山县法院开庭。

  去年7月,潜山县梅城镇舒州大道居民储**看中了位于该县开发区全力·阳光城小区的一套期房,总价39万余元。储**交了首付款120370元,并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剩余的27万元购房款以个人住房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

  今年1月,按揭贷款终于办了下来。而在3月24日,储**突然接到开发商寄来的告知函,称她违反双方合同约定,逾期付款须支付违约金63180元。储**说,由于认为购房时开发商和购房户签订的格式条款显失公平,收到告知函的小区十多户逾期办下房贷的购房户都没有支付违约金。

  昨天,购房户***告诉记者,4月15日,她突然收到了潜山县法院寄来的传票,开发商安徽全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在民事诉状中,开发商表示,被告剩余房款270000元严重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于2011年1月2日才支付,逾期124日,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66960元。

  据了解,潜山县房产局在商报首篇报道见报后,曾针对该县首次出现的银行放贷延迟,购房户被罚“天价违约金”现象,联系工商、银行等部门商议对策,并找到开发商协调此事,但由于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无法处理,协调未能达成一致。

发表于 2011-5-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有此事,关注其发展情况!
发表于 2011-5-4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是民情加习惯与法制产生了冲突了的案例
发表于 2011-5-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法院有公正的判决,维护百姓利益。
发表于 2011-5-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1-5-4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的政策性问题,给百姓造成损失,还要强加给老百姓,公理何在,希望法院是人民的法院,能够真正体现人民二字,为老百姓做主。
发表于 2011-5-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依法办事,不偏不倚,这是我们百姓的期望。保护弱势群体,关注百姓生活。
发表于 2011-5-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1-5-5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葛李冉 于 2011-5-5 07:43 编辑

希望公正判决,维护消费者利益!
发表于 2011-5-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公平正义,给那个黑心开发商罚个倾家荡产,回馈潜山弱势群体,创和谐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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