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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医疗报销属地制度不顾患者自身利益属于霸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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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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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潜山人,家住高河。正月,我妈因腰椎盘突出住进了怀宁骨伤医院。一是为了方便照顾,二是因为该医院骨伤科在安庆范围内是技术权威,潜山无论县医院还是中医院都无与伦比的。可是,我到潜山去报销时遭遇如此尴尬:我到县医保局说明来由,一个工作人员说需要县医院医保科开转院手续。我去了县医院,医保科里的一位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医院没赚到一分钱无论哪一个都不会给你办的!后来,我去了农保社,他们没有要求这方面的手续,但审核时却审去了60%,理由是在外县治疗只能报到40%左右,本县治疗可以报销70%。地方保护主义这份情结我们可以理解,但需要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质量来吸引患者前去治疗,而不是通过这种霸王规定来约束患者!请有关部门和领导从患者利益的角度管管此事。谢谢!




发表于 2011-3-1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反映的问题值得重视。医保的关键是为了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该设置地域报销限制规定,医疗机构更不要说什么没赚到钱,就不给办手续的话语。
发表于 2011-3-1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叫咱们是老百姓.国家有好的政策到地方政府都打了一个折.就不让老百姓得利.奈何不得!
发表于 2011-3-1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先不要冒然下结论,这个国家是有规定的,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你可以咨询相关机构。还有在外县、外省就医的报销比例的确要少很多。(我孩子在外省切扁桃体和我自己在合肥住院回来拿着病历和发票当时就办了)
发表于 2011-3-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有规定的,这个还真不能怪潜山人。国家的本意就是防止小病到大医院看。
发表于 2011-3-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医保局这个规定不方便群众,在外在住院治疗的,还非得在县医院开个什么转院手续,许多病人本来就是在外地住院,没有经过县医院,何来转院手续,应该和新农合一样,只要是合乎规定的医院住院都能报销,不要让患者多跑路,多找人。
发表于 2011-3-21 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是事实,哪天让安徽公共频道来医保局采访,为什么在外地治疗的必须去县医院版转院证明,国家是这样要求的,是什么潜规则?该严查。
发表于 2011-3-2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为这家医院做广告之嫌:"该医院骨伤科在安庆范围内是技术权威,潜山无论县医院还是中医院都无与伦比的".是不是太夸大其词了,这好像和市县电视台对某些骗人的所谓专科医院的广告词有点像。是托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魅力天柱 的帖子

怀宁县骨伤确实不错!
发表于 2011-5-22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这么说,不以规距不成方圆。医保局说得有道理。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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