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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猸子

潜山交警队的聘用内勤涉酒驾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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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3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ouren 的帖子

很明显你跟肇事者是一伙的,出了事都不想负责任,是吧。
发表于 2011-3-14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正义之士 的帖子

你真的很聪明,这都知道我和他一伙的,呵呵,我这个论坛的id就是为了给他辩解而注册的呢!不论是内勤还是协警,没警衔的都不算警察,这个常识很多人都知道,你不知道吗?酒后驾车肇事肯定是违法的,肯定会从严处理,我也没这个能力为他辩解而减轻他的处罚!
发表于 2011-3-15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是谁?什么经过呀?
发表于 2011-3-15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员工出了事,就马上将其开除!交警大队的做法有意思!是很有意思哦,那位大队长要是换做他一家出了一样的事情,不知道他会怎么做啊?{还交警对。。。。好意思??????}
发表于 2011-3-1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1-3-16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给力啊,一旦出事立马辞退。
发表于 2011-3-16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小美 的帖子

只要是交警,就归交警“对”   交警“对”    交警“对”:lol
发表于 2011-3-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该枪毙  一枪不够    那就枪毙三小时!气人!
发表于 2011-3-1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o:shutup::):P:$
发表于 2011-3-16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XX的潜山交警,披着人民赐予庄严的制服,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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