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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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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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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征收污水处理费?
答:1、是改善人居住环境的需要。我县城区河流纵横,水系较多,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流和水系。污染水体,影响水质,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这与我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地位也不相适应。为此,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每年将削减污染物COD1971吨、BOD1095吨、SS1460吨、NH3146吨、TP14.6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我们的水更清,湖更绿,环境更优美,极大地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
2、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水污染治理,建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的要求,实现水污染防治和减排目标,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属社会公益事业收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社会的社会公益行为。
3、是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需要。污水处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的建设资金和建成后的运行费用都十分巨大,征收污水处理费是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只有切实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才能完成国家、省、市要求的建设任务和建成污水处理厂达产达标要求,改善城区及周边水系污染现状,实现减排目标。
二、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据是什么?
答:征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83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皖政[2004]12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潜山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三、此次征收污水处理费是否与自来水调价有关?
答:无关。征收污水处理费是县政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我县属首次开征。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处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征收,并非自来水价格上调。
四、我县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答:《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但考虑到我县县城规划区范围较大,包括天柱山风景区,此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为县城建成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城区。城市近郊的一些建成地段,尽管未同市区联成一片,但同市区的联系十分密切,已成为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视作城市建成区。)
五、我县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时间和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潜山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自2011年3月1日起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0.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0.8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0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用水性质比照公共供水的征收标准执行。
六、污水处理费如何收取?
答: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随自来水水费由供水企业一并收取;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财政部门负责收取。
七、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每月减交5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户低保户每月仅享受一次减交政策。
八、污水处理费如何使用和监管?
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部上缴县财政,专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污水处理厂,第二部分为污水管网。污水管网由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由上海亚同环保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期为28年。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政府每月按协议价向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用,根据测算,除排污者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外,政府每年还要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才能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污水管网、排污泵站的建设和维护将全部由政府投入。自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之日起三年内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九、不按期缴纳污水处理费,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据《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潜山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未按期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按日加收应缴款1‰的滞纳金,并相应处以罚款。对拒不缴纳或在责令限期内仍不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我县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情况如何?
答:我县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远期规划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一期污水管网工程已全部完工,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底基本建成,于2010年6月进水试运行,于2010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目前,日处理污水1.2万吨,按设计和环保要求进行达标排放,减排效益已明显显现。
发表于 2011-2-11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于2010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目前,日处理污水1.2万吨,按设计和环保要求进行达标排放,减排效益已明显显现。”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每天经过的干沟好像没有任何起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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