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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52523403

论坛为何无故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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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652523403 于 2010-12-8 20:04 编辑

        
奉上一首歌:《好人一生平安》
http://www.zhcedu.cn/blog/UploadFiles/2009-5/515302200.mp3

谢谢楼上的支持,我在论坛刚刚发了一个呼吁帖子,希望我们坛友探讨,尽快成立坛友联盟维权组织,如果您同意我的建议,请关注并顶一下,谢谢!
有这么多坛友支持我,这是最大的安慰,说明社会上正义有良知的人还是多啊!!!!!愿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0-12-8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你发在这里起不到什么效果。来这的人大多是像我们样的平头百姓。
发表于 2010-12-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也感觉你发在这里起不到什么效果。来这的人大多是像我们样的平头百姓。
论坛删你的帖子自然有论坛的道理,有她们自己的想法,你说的话有道理,但是你在这把跟那件事无关的人批的什么都不是就是你的不对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不是说你怎么想的别人也必须跟你持同样的看法,别人跟你看法不一样你就辱骂别人,这样你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华惊雪 的帖子

我没有辱骂任何人,我是实话实说,当然各人的观点不同,但是不能脱离做人最起码良知和正义,不是吗?再说我的帖子又不是不良帖子,是声讨说法的帖子,应该是正常的帖子,删除了不太合乎情理!而且有网友贴内回复了他的,起码要服人心,更要服大众。。。。您说呢!
发表于 2010-12-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毛病啊!!老问题删了,可是最近的外贸建房咋也删啊??看来潜山论坛还是………………
发表于 2010-12-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挺希望潜山论坛要有正义感···!!做咱老百姓心中的正义论坛···或许现在论坛还没多少正义感的人吧?若是大家天天进来就是聊聊天,看看图片啥的,我想也没多大意思l了!
发表于 2010-12-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从删贴说起:论坛有自己的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同种内容的贴子/毫无意义的/无法确认其真伪的广告贴/重复发贴者在论坛基本规则里都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站方有权并且有义务删除之。论坛对删除贴子都非常慎重,楼主硬要把在公检法机关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反复贴于论坛,重复多次,这样的贴子肯定会删,敬请谅解。

    其次,关于外贸违法建筑的贴子<<潜山最丑的事>>还在潜山新闻版块,并未删除!说话之前,请先了解清楚情况再说.如果故意视而不见并以此来抵毁潜山论坛之公信力,则其用心,全坛皆知。

    再次,有关外县交警之事,我们为何要维护于斯?何来官官相护之说?请说这个话之前先打好腹稿。

    最后,祝楼主维权成功!
发表于 2010-12-9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钓寒江 于 2010-12-9 00:07 编辑

      首先应该感谢楼主对论坛的信任,能考虑到通过论坛发出维权呼吁。但论坛有论坛的规定,17#的论坛代言人已经阐明,毋庸赘述。任何一位坛友都必须遵守!
      内容相同的帖子复制再发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若如楼主之言,论坛不应删除反复出现的帖子,那假如有人发出10个同样的信息哪怕是祝福的信息到您手机上,不知您会有何感受?您会一一保留而不删除吗?真要这样,估计大家打开论坛之后,只会对着同一个主题帖翻白眼了!潜山论坛只是个民间网站,而且还只是县级的,可能无法达到您的愿望,但愿您在天涯上发的帖子能有好的效果。

在他乡 网友所言“。。。老百姓在你这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是你的失职才对 ”
   
      真的不知道潜山论坛在您心目中有这样的分量---能够解决老百姓在这里反映的问题,惶恐惶恐!。呵呵,我们倒想帮着解决,可没人愿意给我们权利啊!如果论坛有这把利剑,我想众坛友定会畅快淋漓地杀尽贪官污吏,还人间一朗朗乾坤!
发表于 2010-12-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独钓寒江 的帖子

首先我感谢你和你楼上的对我所呼吁和反应的问题予以关注,我很理解论坛。论坛也是一个机构,说平台更为贴切,不过我希望论坛更要尊重大部分人(网友)的意见,你看看前面的那些跟帖网友发言,足以看出,大部分网友对论坛还是持怀疑态度或者说是质疑,我想你们什么叫“顺情民意”的含义,既然大家都支持我,说明我所说的就是代表大家说的,你们为什么不对发言加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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