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9413|回复: 79

兄弟一路走好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大漠飞鹰 于 2010-10-12 22:22 编辑

好 兄弟一路走好啊

     听到你不幸的消息,好伤心啊 ,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好人为什么不长命呢???  
     自从我进了潜山论坛,你也跟着我在论坛注册了会员:(ID:329394759)当时还我帮你注册的呢,你说就用你QQ号做论坛ID就好了,从那以后你每天都上论坛,就是在论坛不说话,也不帮别人顶帖,我还每天说呢,你在论坛也不去顶顶我的帖子,还每天称兄到弟呢,一点都不够兄弟义气
     想起曾经在一起打打闹闹的日子,是多么的开心啊 ,我们相识也有大半年了,每天在一起上班打闹  虽然有时候也为了点小事,闹的不开心、贫嘴,但一下就好了,还不停的找我给你介绍个老婆,我还叫你帮你妹介绍给我呢,你还不停的骂我有发孬了,我说我要辞职,你还劝我不要辞职呢,昨天早上我送我弟去上班,在路上看到你,你还说我,下雨怎么也不穿雨衣,也不打伞,还叫我路上骑车慢点,说你自己下雨都不敢骑的太快,昨天上午我去结工资的时候,你还问我准备到那上班, 还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可现在呢?你竟然就这样的离开了,还叫我骑车慢点,可你自己呢,喝那么多酒,车还骑那么快,开发区那边的路那么宽,而且是那么的平坦,为什么就撞到路边的树上了呢,那么好的一个忠厚老实的帅小伙子,才27岁啊,正是大好青春年华啊,你就这样走了,你那么可爱的儿子、父母、奶奶、妹妹他们怎么办啊,你知道现在他们多么的伤心啊
    你们一家人都是好人啊,出了这样的事,竟然准备就这样算了,可在亲朋好友的劝告下了,为了你2岁多的儿子,才找和一起喝酒的兄弟、酒店给点赔偿,酒店是老总怎么为了逃避责任,竟然把和你一起喝酒的兄弟们,全给送到交通局去了,让他们去顶罪,可恨啊
    听兄弟们说,昨天晚上大家知道你酒喝多了,还叫另一个兄弟骑车在你 后面跟着送你回家,怕你在路上出事,结果还真出事了,那兄弟骑车在后面竟然追不上你, 到了你出事的地点才追上你,那兄弟可是我们大家公认的快车手,他骑车不管是什么路速度都的在90码以上的,他那么快的速度都追不到,哎。。。
    下午去你家看你,你竟然安详的躺在冰棺里,你的亲人在旁边不停的哭泣着,他们是多么是伤心啊,生命是宝贵的,你天天劝别人骑车慢点,可你自己为什么要骑那么快呢,不说了

      好兄弟一路走好啊,如果有下辈子,还希望我们能相识,还能做好兄弟。。。

            

补充下:
           潜山的 制安非常的差     那些拿着老百姓用血汗换来的辛苦钱的人    你们也要好好的反省下了    你们给老百姓带来了什么样的幸福   有没有做到你们的责任 ???  
昨天晚上在俺那兄弟出事的地点   他的亲人打  110  报警    结果  110  的工作人员 竟然在1个小时之后才到达现场     难道“八一”开发区 到城里110的值勤地方  要1个小时跑路吗   中途竟然还有  110  的工作人员  有气无力 要死一样的打了个电话到那报警的手机上  还问出事地点在那里   在人命关天的时候  还是这样的工作态度  你们还配做人民警察吗???  还有什么脸面喊着“保护老百姓旗号”去维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呢???

评分

4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兄弟走好
发表于 2010-10-12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制喝酒
做好  酒后不驾车
      驾车不饮酒
兄弟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0-10-1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无常 唉    ID:329394759  这位兄弟一路走好!
酒真是个害人的东西 喝酒不开车 请大家谨记
发表于 2010-10-1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你在天之灵,保佑家人平安幸福!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发表于 2010-10-1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在天堂别骑快车了··
发表于 2010-10-12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龙肯定伤心死扎
发表于 2010-10-12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大漠飞鹰


    希望远去兄弟的家人一定要坚强!兄弟一路好走......!
发表于 2010-10-12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哀....
发表于 2010-10-12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ID:329394759 兄弟,走好。。。
1.jpg

珍惜生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23 04:27 , Processed in 0.081957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