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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代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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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红桃子 于 2010-10-7 22:15 编辑

有才···楼主像个上市集团的CEO··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红桃子


    谢谢支持!在朝着CEO进军呢,哈哈
发表于 2010-10-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盯碗鱼 于 2010-10-7 21:38 编辑

不敢恭维!主要是词格,也就是平仄、韵。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盯碗鱼


     没关系,直说,多指教!、
发表于 2010-10-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义举彩虹志,构和谐共把爱心。弘扬飚正气,直育晚生;天柱三祖,佛景共。诗词书画,歌功颂德,独对潜山论坛。君与我,钟情再牵手,笑看风流。
韵呢?
发表于 2010-10-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文采非常了得,我只是“咬文嚼字”与之商榷(或学习),得罪!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盯碗鱼


    嘿嘿,不用特别解释,我是爱好诗词,但不懂什么韵律的,这我自己也很清楚,所以你们的指教我没有感觉不好意思,你这样说出来反而还让我真学习了点韵的东西。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支持和指教!
发表于 2010-10-8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一代枭雄

17楼的丁领导所言极是:台湾有个范光陵博士(时任安庆地区专员、野中首任校长范苑声先生之子)一直倡导“新古体诗”,即放弃古体诗的“平仄”规定,但韵脚还是有讲究的。
这一点,建议爱写作的“恨水后人”多参考!
发表于 2010-10-8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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