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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庙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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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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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五庙乡杨畈村在建办公大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
事故原因:当天上午,杨畈村在建办公大楼施工用吊篮因绳索断裂,吊篮瞬间从五层楼顶坠地,当时吊篮内装有模板,另乘坐两人,其中一人岳西人,属承包大楼装模的,吊篮坠地一小时后死亡;另一人是当地罗庄村人,好像是承包土建的,当场造成重伤,估计也要成植物人了。
关于此事故的处理方案,目前只听说赔了受害人一部分钱,尚未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0-6-2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真滴呀?:o
发表于 2010-6-24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0-6-24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绳索断裂是属意外还是什么呢
责任人会有刑事责任吗?
发表于 2010-6-2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6-2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外事故
发表于 2010-6-24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绳索断裂是因为吊篮操作人员的操控不当造成,吊篮已升至顶部,但操作人员未及时关闭。
发表于 2010-6-24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行风


   楼主辛苦了!楼主是热心人!好心肠!祝愿天下中国人安全。
在此我为您补充一点。
事故等级划分是有严格规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事故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发表于 2010-6-2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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