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006|回复: 11

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1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日期:2010年06月10日 来源:县行政执法局  
2010年6月9日,新成立的县行政执法局会同县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住建局、房产局、司法局和公证处等单位对朱成朋户违法建筑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010年4月26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函通报:开发区境内皖潜大道北侧一户人家擅自建房。我局接到来函后高度重视,安排规划中队立即组织查处。经查,该户户主朱某未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于2008年2月份在三合村梅河组动工并建成一层砖砌体、彩钢瓦结构房屋,面积69平方米,已对外出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县行政执法局立即下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未自行拆除,县行政执法局随即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除,经县政府批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当事人迫于法律震慑力,积极配合拆除工作、没有出现纠纷和安全事故,顺利完成了此次强拆任务。这是县行政执法局组建以来第一次组织强制拆除任务
发表于 2010-6-1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新闻了
发表于 2010-6-10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10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拆迁。
老百姓也应该理解政府大规划的需要。
发表于 2010-6-1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支持
发表于 2010-6-1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徐局辛苦!大家辛苦!
发表于 2010-6-10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有人哭了:'(:'(:'(
发表于 2010-6-1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该拆的还是要拆的
发表于 2010-6-10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建合理拆
发表于 2010-6-10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迫于法律震慑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5-2-23 05:27 , Processed in 0.07575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