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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柱一支梅 于 2010-6-7 11:38 编辑
原文:
100万元钱的使用和利息的分配,利息是否被村干部私分。
这事检察院、反贪局等司法部门去年就介入调查了,如果我陈霍发真的拿了钱,我还会坐在这里和你们聊天吗?早进去了!10%的利息是有这么回事,其实到村委会账上的是73000元,每笔到账都有记录,开支也有记录。这些钱交在司法部门,那100万放在镇里,我们村里一分没有。
这笔资金如何处理
其实这钱是一家投资商的定金,真是要分到各家各户手上还有些困难。因为有些老百姓还不愿意出租自家的山林。就是分钱也还要先签协议,要同意山上的树按每吨120元的价格交由投资方收购。这里的工作还有不少难度,实在行不通,我想把钱还给人家算了。
我的疑问:
1.这里面的问题就大了.既然村民都还没有签什么协议,怎么就有投资商送1000000元的定金?哪来这么好的投资商?请公开投资商的身份.
2.要村民签的协议,能不能放到论坛里晒一晒?
3.这投资商送100万定金的时候,应该有个协议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这个协议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授权前是无权签署的!
4.谁决定把这100万借出的?村委会为什么会同意把这100万借出?村委会有权把这钱借出吗?
5.利息又怎么在司法部门呢?如是违规资金,非法所得应入国库才对呀,难道调查还没结束?资金还没移交?
6.有没有拿钱,只有要求检察院反贪局公开调查结论了.这个应该可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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