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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潜山一男子贩卖电子烟油竟是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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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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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潜山包青天 于 2021-12-23 15:09 编辑

       12月20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容留他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该案系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犯罪案件。
        据了解2021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其朋友圈里卖电子烟的一名潜山男子取得联系,随后与朋友陈某乘车至潜山市,以1300元从该男子处购得一小瓶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烟油。回太湖后,周某在其住宅内容留朱某、陈某等共计5人用电子烟杆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烟油。经鉴定,周某、陈某、朱某等人毛发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周某与其容留的5名吸毒人员均为“00”后青少年,其中2人为未成年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人员主要为青年人,甚至很多都是未成年人。检察院针对青少年群体吸食新型毒品问题,将会同公安、教育、烟草等职能部门,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娱乐性场所、互联网平台涉毒的打击力度,引导青少年群体摈弃对潮流的盲目追逐,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
       自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于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来源:掌上安庆、安庆天天直播

发表于 2021-12-24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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