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155|回复: 0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2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14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和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精神,我市正在全面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转非”)工作,按政策要求,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2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2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按政策要求,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营转非”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面向高中阶段培训的机构必须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2.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工作安排,各县(市)区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27 19:41 , Processed in 0.070468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