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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公安交管大队通告:非机动车违章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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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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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氤氲繁星 于 2020-10-17 15:27 编辑
      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自2019年以来,我市城区先后开展了文明出行“机非分离”管理工作,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城区道路对违反“机非分离”等规定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城区道路驾驶非机动车时:
      1.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严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在未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行驶;
      2.严禁闯红灯;
      3.严禁逆向行驶;
      4.其他违法行为。
      2020年10月21日起,凡在城区道路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驶入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每次处50元以下罚款。同时,将加大对城区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等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凡阻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16日


发表于 2020-10-18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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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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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城区道路对违反“机非分离”等规定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非常必要,但是发动这么大的行动,出动这么多的人力、物力,为什么电动车加装遮阳棚的问题不能在这次整治中一并整治?这段时间,天气转冷,电动车加装遮阳棚又逐渐多了起来,各个路口虽有交通劝导员,也有值勤交警,但都只是对机非分离进行劝导,对电动车加装遮阳棚不知为何却视而不见?希望交警执法部门能严格执法对电动车加装遮阳棚一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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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良好建议,您的建议我们已经采纳,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管理,把遮阳棚、机非分离一起管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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