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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公安交警雨夜查获2名酒驾女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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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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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不是口号,需要广大驾驶员朋友共同付诸行动,虽然在我市持续开展严查严打之下,酒驾司机明显越来越少,可也还是有人不把酒驾当回事,挺而走险,甚至有些女司机跟风走势,酒后驾车上路。近日,潜山公安交警就一举查获2名酒驾女司机。

5月25日晚,天空中正下着大雨,潜山公安交警正冒雨在城区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晚上8时30分,一辆黑色小型汽车进入天柱中队稽查点,民警发现是一名女司机,按照逢车必检的原则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发现这名女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0.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询问,女司机徐女士主动向民警承认自己喝酒事实,执法交警依法依规对这名女司机进行了处罚。

无独有偶,就在徐女士被查半个小时后,又一名女司机落网,女司机丁女士驾驶白色大众牌小型汽车行驶到皖国路口时准备倒车躲避交警检查,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并对丁女士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测试,通过检测,丁女士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60.7 mg/100ml,也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徐女士、丁女士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给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半年的处罚。

潜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您是男士还是女士,只要涉嫌交通违法一律从严惩处,绝不姑息。(陈尚平)

来源:潜山新闻网


发表于 2020-5-2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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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查酒驾最好要常态化,处罚力度加大一点,除了罚款还要让违法者站几周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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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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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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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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