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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祖宅权属纠纷不断,安庆一男子对叔叔拳脚相向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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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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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望江县公安局雷阳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殴打他人案件,在耐心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

       5月7日上午7时54分,该所接辖区居民何某松电话报警,称其被侄子何某殴打致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拍照固定现场证据,并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何某松与何某系叔侄关系,两家又系邻居且共堂屋出入,两家为该祖宅的权属问题一直纠纷不断,甚至闹上法庭。当日上午7时40分,何某松在未经其侄子何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请人在双方共有的堂屋内安装监控探头,被何某看到并加以阻止,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何某打了其叔父何某松一拳,导致何某松倒地时额头碰到墙边的钢化玻璃上被磕破受伤。在派出所里,何某对其殴打其叔父何某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处警民警鉴于双方关系特殊,拟作调解处理,可经过多方工作,终因积怨较深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当日下午,经报请望江县公安局审批,该所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何某处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送安庆市拘留所执行。



来源:安庆论坛

发表于 2019-5-1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犯法的,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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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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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殴打他人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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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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