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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发布假期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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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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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是广大群众旅游、餐饮消费的旺季,也是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的高峰时段。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10月1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饮食消费。

外出就餐首选“笑脸”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 。其次,要看“脸”就餐,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高风险食品要“慎食”

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刺生三文鱼、寿司等风险较高的生食,不要频繁过量食用即食海蜇等食品;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切勿食用违禁食品,不吃来源不明的野生动植物;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禁止食用“新奇”食物

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织纹螺、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家庭聚餐切莫“大意”

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生下),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注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和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避免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

遇到问题拨打“12331”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注意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记者 朱赟 石跃新)中安在线(合肥)


发表于 2018-10-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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