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53|回复: 3

基层干部呼吁: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追责免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基层干部呼吁要让纠错容错机制真正落实落地。


工作做了,免责要“争取”

  “如果追究我法律责任,我到了60岁退休之后肯定会上访!”55岁的刘成群是江苏省淮安金湖县陈桥镇人大主席,常年分管镇上农村工作,谈起自己被处分的经历感慨万千。

  为积极响应县里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园的规划,2011年,刘成群向江苏省财政部门积极申报争取了一个高效农业项目,并成功申请到了200万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下来后,由于当地没有相关种植经验的农户,镇里决定帮助实施,由刘成群来牵头对外招投标,2个有种植经验的外地人中标。

  2017年4月,金湖县检察院认为该项目不是由当地合作社来实施,牵头的也不是合作社成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进行立案调查。

  “当时就想不通,这是镇党委政府安排我做的。我找到相关领导反映情况,领导说‘只要没有拿钱、没有为亲朋好友牟利,会对你负责的’。” 刘成群说,金湖县检察院认为项目由他分管,所以成为追责对象,“心里很忐忑”。

  后来陈桥镇与检察院沟通认为,没有明文规定刘成群的行为属于渎职,报淮安市最终以不起诉决定。后来,金湖县根据容错机制降低了处分,只给予了刘成群党内严重警告。

  “既然在这个岗位上,该负责的还要负责。”刘成群对半月谈记者说,不做事肯定不会出事,做事情多了,就像茶杯里满满一杯水,难免会有洒漏时候,“这就需要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落地,查明原因,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追责免职,以免打击基层干部干事的积极性。”

落实规定,遇事两难

  江苏一位基层组织干部认为,基层干部做事,不仅要有时效、符合程序,还要让各方都满意,有时会很难。

  这位组织干部向半月谈记者举例说,苏北某县一些群众为解决个人身份、待遇问题,曾逐级向上反映问题。而按照现有政策要求,县里若满足其诉求是不合规定的。他们反映到市里,政策规定也不能突破。后来就反映到省里,省里要求县里必须把问题解决掉。这样一来,县里就面临两难:如果满足这一群体的诉求就突破了政策,不解决则完不成工作。

  这位组织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在基层,在政策之外,有时需要靠感情等其他因素才能做好事情。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现在很多扶持项目的争取,需要地方配套资金,但有些地方根本没钱去配套。同时,争取资金是要付出成本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些地方就不去干了”。

突出创新,科学容错是关键

  不少基层干部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如想独辟蹊径,采取一些不同于传统观念或“规定路线”的创新动作,意味着至少有两个问题需权衡:一是冒更大责任风险;二是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成本。

  广东某驻村第一书记表示,现在做事,一要有资源支持,二要有制度支持。

  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专家表示,从实践来看,哪些错该容、怎么去容,容错和纠错怎么有机统一起来,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这次中央的意见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专门提出要求,这是中央首次从制度层面作出规定。

  基层干部表示,这次中央专门出台意见,让他们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他们建议,激发干部干事创新的积极性,就要真正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典型的容错纠错案例,要加强宣传,广而告之,让广大基层领导干部有“理”可据,更有“例”可循,减少思想顾虑。落实中央精神,要在选人用人中,向具有创新、进取意识的干部倾斜,向为大胆推动发展而作出卓越贡献的干部倾斜。


发表于 2018-7-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对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因为工作方法和个人经验以及一些客观原因导致的失误,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是应该容错的,但是对于在工作中优亲厚友,中饱私囊,造成事实上的 损失的,就应该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否则怎么能还百姓一个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朗朗乾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6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申报下来后,由于当地没有相关种植经验的农户,镇里决定帮助实施,由刘成群来牵头对外招投标,2个有种植经验的外地人中标。      
   以上是楼主的原话,我认为,此地无有这方面种植经验,就不要申请。这是占有资源。不可取!让别的有这方面经验的地方去操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2-25 09:20 , Processed in 0.080066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