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4点半,潜山法院执行局两个执行团队、县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各成员部门先后接到领导小组指令:“5点整在龙潭乡政府集合”。30分钟以内,由执行局长胡清华带队,7部警车、20余名干警在龙潭乡政府集结完毕,潜山法院“‘江淮风暴’挺进乡镇”专项行动第二站龙潭乡夜间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
行动前,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良、副院长戴海兵、党组成员汪守源先期赶到龙潭乡,与乡党委书记郑小结、乡长聂淑婷等乡镇领导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县农商行龙潭支行负责人就执行涉金融债权案件进行沟通,并现场坐镇指挥。
此次夜间集中执行的12宗案件均为小额信贷类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经多次催促均有意躲避履行法定义务。在龙潭乡政府集合完毕后,张俊良院长、戴海兵副院长对整个行动进行了人员、车辆分组和部署安排,执行干警和警务人员分2个行动小组,分别赶赴湖田村等处开展搜查、拘传等工作。
乡政府门前宣传栏、主要干道路边指示牌、村务公开栏、文化广场等处均张贴起“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统一宣传标识。下午5点至7点,夜色渐浓,外出务农务工的被执行人和村民都已回到家中,2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干警“堵”在了餐桌上。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告知被执行人即时履行法定义务或拿出具体可行的还款计划。在被执行人刘某华(女)家中,执行工作受到了其本人和家属的阻挠,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亲属妨碍执行公务的法律后果,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并依法强制将被执行人刘某华带离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肖某英居住在县二乔公园旁拆迁安置处,警车停在二乔公园旁时,闪烁的警灯、随车广播设备循环播放的《潜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通告》引来了大批夜间出来散步的过往群众围观,过往群众纷纷指责不诚信行为,“执行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明显。
执行行动持续到当晚近11时许,共拘传被执行人2人,2名被执行人经体检后分别送至安庆市拘留所和潜山县拘留所。(来源:潜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