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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老赖”用儿子身份证开房,儿子竟也是“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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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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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5日,安庆桐城市人民法院接到安庆公安局110情报中心反馈,被执行人伍某鹏在安庆市一酒店开钟点房休息。接到通知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安庆,发现系被执行人伍某斌用儿子身份证开钟点房休息。经查,被执行人伍某斌在该院至少有10起案件仍未执行完毕。正在远程指挥的执行局长立即指令将其带回法院。

2012年,被执行人伍某斌、伍某鹏曾向申请人孙某借款五万元。2016年8月,孙某提起诉讼,桐城法院判决伍某鹏偿付借款50000元,伍某斌对其中20000元承担清偿责任。2017年6月,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伍某鹏仅给付了15000元的执行款。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查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伍某斌、伍某鹏列入公安临控系统,扣留了被执行人伍某斌的护照,限制其出境。


伍某斌被带回法院后,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他的儿子伍某鹏将上述案件剩余的35000元执行款送到法院。对于其他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伍某斌将车辆“雪佛兰迈锐宝”送至桐城市人民法院扣押,并与其他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发表于 2018-5-2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其父必有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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