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城区禁限放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正全面部署安排,着手成立“实体化、实战化、常态化”指挥部,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查禁监管体系,采取最严厉执法措施,坚定首战必胜的信心,全力打赢烟花爆竹禁限放攻坚战。
“统”: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 执法力量下沉街道
成立由市四大班子领导参与的高规格指挥部,“实体化、实战化、常态化”运行,统筹指挥禁限放工作。禁限放工作全面实行包保责任制,市四大班子和有关副厅级领导包保到街道,市直各单位包保到社区。公安、城管、安监、工商等部门执法力量混合编组,全部下沉到街道。
各区担负属地主体责任,街道和社区分解细化禁限放工作责任,落实专门人员,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形成合力。
部门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细化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查禁及监管体系。
“查”:紧盯重点 联勤联动网格化巡查
全市各街道和社区将采用网格化管理,指定专人或工作专班持续不断地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特别加强对办理红白喜事住户的跟踪监管,采取上门劝导、温馨提示等人性化的措施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
推行联勤联动执法。将禁限放工作纳入公安城管大联勤工作范畴,采取“公安+城管+N”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特别是2018年元旦前后,要部门联动、全警动员、全体上路,进一步加大见警率、管事率、威慑力,坚决打好第一战。
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加强元旦、小年、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和街道广场、江堤沿岸、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坚决做到禁放期间决不允许燃放,允许燃放期内少放、安全放,切实防止违规燃放。
“罚”:闻声必查 查必追究 实行“三个一律”
城管、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查处工作,以“闻声必查 查必追究”的态度,坚持严格执法、上限执法,坚决实行“三个一律”:
情节严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律行政拘留;
对查处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务员违规燃放的一律抄告纪委监察部门。
“控”:拉网式排查隐患 管控源头 不漏一处
将烟花爆竹纳入“大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检查管理。城管、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城区经营烟花爆竹的企业、零售摊点集中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网点、不放过一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打击处理。安监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日常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我市还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违法燃放案件的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心、监督、参与禁限放工作的积极性。
新闻相关 我市烟花爆竹销售量明显锐减
在龙眠山路菱湖北路至盛唐湾路段,有一连排共计十余间烟花爆竹销售商铺。往年,一到年终岁末,这些商铺就迎来了一年中最为繁忙的销售期,前来选购烟花爆竹的市民络绎不绝。
12月13日,记者来到该连排门面发现,相较于附近热闹繁忙的光彩大市场,这些烟花爆竹销售店铺看起来颇为冷清,几乎没有市民光顾。往年货品多的要被霸占的店外空间,目前也空空荡荡、干干净净。这些店内现在普遍花炮数量较少,很多商户甚至干起了“副业”,在店内摆放牛奶、炒货经营。
“今年生意不好做,销售量可以说是锐减。这个月基本就没接到什么生意,只有县里面一些老主顾还过来要点货,零售这块基本卖不动。现在库存还剩下70%,往年这个时候库存都基本销掉了,进新货了。”烟花爆竹销售店主汪萍告诉记者。
PS:我市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军事设施保护区;
(四)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建成区内长江岸线(防洪堤及滩涂);
(七)图书馆、文物保护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八)山林、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
(九)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