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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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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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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夏荷清香 于 2016-12-14 08:16 编辑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

文/夏荷

可怜三十万同胞,家国门前受残暴。
本应血债血来还,只因悯生放厚道。

神州大地遍菊黄,默抚多少伤与殇。
丹心化枫寄厚望,只愿国民安和康。

但借公祭悉数传,盛世皆是英魂换。
少小青壮更努力,强我中华新家园。

——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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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链接:公祭日的由来】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攻占南京。之后,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40多天屠杀,杀害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制造了南京大屠杀。从1994年开始,江苏省和南京市都会在每年12月13日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

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最终决定,将每年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同年12月13日,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南京举行。

2015年12月13日,国家公祭活动又一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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