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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故事】北京城杀人食肉案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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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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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哥说案—北京城杀人食肉案件


共和国首都北京发生的绝无仅有的一起杀人啖肉案件
震惊北京四九城的八十年代杀人、“吃人肉”案,早已随着如烟岁月渐渐地被“天子脚下”的子民们淡忘,偶有做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是一掠而过:好上个网的也能搜到些此案的帖子,但都是较比牵强附会的各种道听途说的版本……
笔者做为参与此案侦办的当事人,近两日受邀萨老弟(萨苏    作家   )与几位退休的老刑警聊聊当年在北京发生过的一些刑事案件,捜集点子写作素材,提及此案,启动了俺大脑的记忆功能,……
俺记得此案应是发生在84年冬季。发案现场是在西单商场后身的一条东西向胡同“横二条”(现西单购物中心后身“广州大厦”左近)南侧的居民大杂院内的一家住户。该户为进院门后靠西侧、屋门南向的一里、外套间,东侧是临院窗户。
其实俺为北京市公安局二处一队(大案队   负责侦破全市杀人、纵火、爆炸、涉枪等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副队长,发案当日俺不当值未去现场。
杀人犯近50岁,回民。是月坛公园斜对过光学仪器厂的一个厨子。这个职业的特点就是从来不会“亏嘴”,所以人长得白白胖胖(网上有一说是吃人肉吃的亦有些牵强)。
案发很偶然。“厨子”那天倒休,头天儿就约了小舅子找几个人来家帮工盖小厨房(平常从不约朋喚友来家,街坊邻居也少有来串门的)。小舅子几个人干活挺麻利,多半天就折腾完活。晌午开饭厨子指着屋内煤球炉子上炖的一锅肉(即人肉)跟小哥儿几个说:“红烧羊肉,可劲撮。”(都是回民)小舅子们围坐一桌,胡吃海塞,一个个吃的肆脖子汗流。小舅子那叫一夸:“姐夫,我从小到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羊肉!”一众也随声附和。
席散人去。小舅子留下,坐在外间屋靠北墙的双人床沿边,喝茶抽烟(那阵子北京人家兴扯点子花布铺在床沿边当床围子,一来坐不脏床单,二来遮挡一下床下杂物),无意中一回脚隔着床围子碰到一物,“珰琅”一声,出于好奇,他掀起床围子一看,床下一大铝盆中泡着两条人腿,小舅子立马傻了眼,尽管也是“河”里上来的(当时北京有三个强劳、劳教、服刑场所,为团河、茶淀、天堂河,号称“三河农场”,河里上来的即为有犯罪前科),哪见过这阵仗?
他见“厨子‘’还在小厨房那儿忙活,打了声招呼“姐夫,我也走了。”一出院门,蹁腿跨上自行车,就奔了派出所…
接警后刑技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并将将“厨子”收押。
经突审,他倒没怎么犹豫,就交待了杀人犯罪事实:
问:你是怎么产生杀人、吃人肉想法的?
答:我打去年开春,看到胡同里常有外地半大小子、半大丫头(14~15岁左右)串街走巷买棉花套、“蒜础子”、“痒痒挠儿”这些个东西的,用粮票也可以换,就起了杀人的念头,……
问:从何时开始干的第一起?
答:去年(应为83年)开春的一天,在家休息,听到胡同里有一小丫头吆喝“换棉花套喽”,就出院门跟她说“10斤全国粮票换一床,行吗?”她说:“行”,就叫她跟我回屋拿粮票。进屋后,我用事先准备好的榔头照她脑后给了一下,就倒地下了,……
问:从第一起后又干了多少起?
答:第2个是,……
第3个是,……
………………

“厨子”前后一共交待了7起,4女3男,都是使用同样作案手段,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连杀人作案多起。
即使交待了7起,送“K字楼”(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多次审讯后,还是跟预审员说“容我再想想,应该还有呢。”“太多了,也记不太清楚啦”。
因杀人手段极端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巨大,经层层请示,没走过多司法程序(也不健全),未经过严格的精神病鉴定,便很快秘密处以极刑。
从现场勘查中起获到棉花套等数十件被害人遗物,因被害者均为外来人员也未一一核实。(特定历史时期)
询问其妻讲:我发现老伴儿杀人吃人肉的事,真吓的够呛,他老威胁我说“你敢报案,老子也杀了你!”后经证人证言佐证其妻确未参与。
每次“厨子“吃人肉的时候,其妻都远远的躲到院子里去。一次,他拽着老婆的头发,硬是往其妻的嘴里塞了一块肉,妻挣脱后跑了出去。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和“杀人狂魔”同居一片屋檐下,同枕共眠,没给吓“神经“了,还真不易呢。
八十年代中期公安群众基础工作应该说还是很扎实的,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也都不同程度地领略过“小脚侦缉队”的厉害。
此案经走访也确实反映出一些蛛丝马迹:如有邻居见到过他往胡同公共厕所内倾到过“泛着红色”的一盆水;也有邻居看到他往自家窗外花池中埋过“死物”,还问过他,他说是“捡了一只死猫,肥肥花儿。”;单位同事也发现过他衣服上有“血迹”,他一句“伙房里蹭的”也就忽悠过去。俺想,凡此种种,如果有一位察觉疑点的人能够及时反映上去,完全不致于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导致数人被杀害!
“厨子”由七处(预审处)三科审理。俺的公安学校同学“七处二哥”(刘连明)时任三科付科长,曾提讯过案犯:
问:你杀人后是怎么肢解的?
答:那还不容易,就跟剔半扇猪似的,……
问:人肉怎么吃?
答:用水紧紧,放上花椒大料、葱、姜、蒜……
至于网上大多版本是说案犯开个包子铺,杀人、取肉、包包子。无非是对“水浒传”母夜叉孙二娘十字坡卖人肉包子的一种联想臆断而己。
此案奇特,亦出于好奇心。案发次日俺来到现场。
炉火已灭,室温冷寒,现场留值的技术员指着靠西墙大衣柜上一瓶“绿二”(二锅头酒)让俺看,瓶内泡着一剜下的女性阴部;煤球炉上墩着个大号铝锅,虽然俺有心理淮备,但揭起锅盖,看到面上泛着一层冷却、凝固的淡灰白色“人油”、支楞着块块“人肉”时,瞬间产生了胃痉挛,一股热流上涌食道,俺忙捂着嘴,冲出屋,在院里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俺入刑警行当以来,接触过的被害尸体无法遍数,刀砍斧剁石砸绳勒枪击,……面目全非的、肢解碎尸的、高度腐败的、一堆白骨的,……如此强烈的心理引发的生理反应对俺来说实非多见。
此案发生在共和国首都,惊动最高层,明令对媒体要密封消息,绝对不能有只言片语的报导;市局也几次会议强调保密,不接受任何采访。但事件由京城平民百姓的口口相传是任何力量都无法彻底封锁、遮盖的。
其中还有个小插曲,某商场派出所一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警花”接个电话,
对方:“我是某某社的,听说你所附近发生了一起吃人肉的案子,我想核实一下?”
“警花”:“我们领导不让说。”
对方:“行了,就这一句话,我已得到答复,你的回答已证实确有此事。谢谢!
“警花”:“…………???”
后来还是有一些个境外媒体不同程度地报导了此案。
全国范围内每年会发生多起凶杀案,京城亦然,但杀人啖肉的案件在全国却屈指可数,而在首都北京此案自建国至今,五十七年以来仅此一例。
据警察哥们儿反馈:2003年在香山附近还发生过一起出租汽车司机杀害五名卖淫女,曾挖眼睛、剜肾脏生吃、心脏和子宫泡酒喝的案子。关注者请上百度网捜“李平平”,确有此案。为我所撰“绝无仅有的杀人啖肉案”补正。
作者崔铁英 ,男,已退休,76~96年从警,曾任刑警队长、刑侦副处长、副分局长等职,由于特殊原因离警,二十年刑警生涯,经手侦破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后将陆续笔谈,以飨读者。
发表于 2016-5-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有此事 、本人适时在京 听说后 ,前去案发地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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