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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肚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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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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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各位教育业内人士、各位法律界人士:
    我是06年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08年被拔高到初中任教。这次职称聘定我应该在其列。可教育局认为,我要先换岗,即先申报中教二级,五年后再申报中教一级再等到若干年后才可能被聘为中教一级。按人事局文件精神,初中中高级职称比例为55%,我校57人,中级职称这次新岗位4个。我不懂的是:人事局规定中级职称4名,没有分小教高级和中教一级(两者都是中级职称),为何到教育局却分开而论呢?一方面,我是57人之一,是百分比的总量之一,另一方面这次职聘我却无权参与其中。我毕竟在初中任教呀!现在我好比手里有张火车票,而且排在队伍的前列,却无法登上这趟列车。如果说车票有问题,但车票是通过正规渠道发给我的。总不应该叫我换票上下趟列车吧!而应该让我上这趟列车,然后补票、换票。现在不成了承认我有上车的资格却又不让我上车的理了吗?我认为应该让我上车,不过不是卧铺,而是硬座!这次职聘我不是中一,应是小高。如果我手里不是火车票是汽车票,自然不能上这趟列车。毕竟中学小学是一个系统的,对吧?
    亲爱的各位朋友,我非常想不通这个理,请你们评评理,为我指点迷津。谢谢!
发表于 2010-4-15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您还是到教育局和人事局去沟通、交流、汇报一下。
发表于 2010-4-1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方面的规定我们也不太清楚,各部门各单位都有其内部规定及细则,我想LZ还是通过教育系统逐级咨询为好
发表于 2010-4-1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人事局回网友贴:
    “一介平民网友:你好!

针对你在网上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1、《潜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审定,《实施细则》并没有你所说的“在部分高级岗位超岗严重的学校,老师在职期间不能被聘任,退休时按高级职称对待”这一规定,不能道听途说,断章取义。

2、根据安庆市统一部署,我县从2001年起,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分开制度(试点),我县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2006年10月提出了教育系统职称聘任分两步实施的具体意见,即2006年对我县2002、2003年取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聘任,2007年对2004、2005年取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聘任,并分别于2006年12月、2007年8月对上述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予以聘任。2008年,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发[2007]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出台前,各市、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突破核定的编制数和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任职务”我县暂停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2008年12月,安徽省出台《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2009年9月25日安庆市根据省《实施意见》制定了《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意见》。2009年11月我局根据省市规定,拟定了《潜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09年12月24日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2010年元月—2月,我局分别到全县有关主管部门和教育系统有关学校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对在职称聘任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拟于3月下旬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动员会。

因此,希望广大网友理性对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在此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欢迎大家来电来函和我们探讨。来电请致0556-8928158。



潜山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本文转自潜山新闻网
发表于 2010-4-1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生平安


    这位仁兄,要知足吧!难怪说现在的教学质量每况愈下,都是你们这些人给造成的。小教高级有什么呢,安心搞好自己的小教吧!本来就是只能用于平房基石的材料,虽然此材料用于平房是最好的,但你硬是要做高楼大厦的基石,能算好材料吗????呵呵,你能承受的了吗?豆腐渣、伪劣大楼就是这样倒塌的。
发表于 2010-4-1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社会继续矛盾下去吧,总有一天。。。。。。。    期待
发表于 2010-4-15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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