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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井眠蛙

东关河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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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生吧,鱼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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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JSZF无粮 发表于 2015-8-30 09:17
这鱼也敢吃啊?XX香污水出口就在……

哈哈哈,烧鱼汤还不用放香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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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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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技术不错,到哪里都不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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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现代口腔 发表于 2015-8-30 15:32
看来楼主技术不错,到哪里都不空手而归。

嗯,有道是贼不空手,像我这混迹人世50多年的“老贼”既出手岂能空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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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所有关注、回帖朋友!:handshake就某些话题在此一并回复——钓鱼的起源自为果腹,而今已是一项娱乐+运动,于无所事事的闲人与不再工作的老者也不失为一种打发消磨时光的方式。当然不可回避地要谈到杀生问题,在此不便涉及佛理、动物保护主义等慈悲为怀论题,只说明一下本人作为人类的生存观:我以为世上万物均有其存在的理由(这里可以引用黑格尔所谓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一语),谁(即使上帝)有权规定某一生命的生存与灭亡?然而生存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lol),岂止人类,地球上所有生物都不外是食物链中的某一节,要生存即要面临吃掉别的一节或被别的一节吃掉,某一个体或许运气好始终没被吃而是去吃掉,成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中的优胜者(很庆幸我们人类就是如此)。杀生岂限于动物?欣欣向荣的植物难道就没有生命?即使植物的种子(果实)也是处在休眠期的生命,如按不杀生论就谁也无权终止其苏醒重生的权利!所以,到目前为止,人类除非自己辟谷饿死,否则都免不了要吃掉别的生命以延续自己的生命!当然,有说我自己不杀生,但请问你的生存不也是要借他人之手杀生才得以维持吗?让别人做“恶人”自己心安理得享受其成不见得就真的能置身事外吧。向善而不危害他人的信仰固然值得尊重,但自然法则却谁也改变不了!没有屠夫杀生,世人怎么吃到动物类营养食物?为大众生活服务而杀生的屠夫们总不该反被受益得利的服务对象们在理念上打入地狱吧!再如自然界的食物链,如讲求绝对公平的话那么虫子就不该吃树叶,鸟儿就不该吃虫子!只是以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来看我们要反对竭泽而渔的药鱼、电鱼行为,钓鱼时对于过小的上钩之鱼也应选择放生,有案例说国外有父子钓上鱼后父亲掏出尺子量鱼若不够尺寸即予放生,这当是极好的榜样。国家法令有休渔期,不少地方渔民也都有类似的祖训与传统。综上所述,如非有特别信仰,俗家凡人适当钓钓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以上仅为本人观点,仅用以解释自己的钓鱼之举,不求他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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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2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清醒、高雅量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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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2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到桥下面,我今天也去试了一下,还不错二点多开始到五点多也钓了三,四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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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慕山松 发表于 2015-9-1 22:48
好清醒、高雅量的一个人。

谢理解: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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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海千_ZDIej 发表于 2015-9-1 22:52
要到桥下面,我今天也去试了一下,还不错二点多开始到五点多也钓了三,四斤左右,

可见吾言不虚: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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