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势至子 于 2015-8-23 17:12 编辑
各级团委是各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青团的组织之一(其他的组织有各级“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个由信仰共产主义的中国青年组成的的群众性组织,前身是1922年5月成立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共青团的四项基本职能 一、组织青年。以强化组织动员青年的能力为关键,切实把组织化动员方式与社会化动员方式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广泛有效地团结凝聚青年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引导青年。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年龄段青少年思想意识的关键点,探索有效的教育引导方式,坚定广大青少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1.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是引导青少年工作的核心任务。2.积极探索分类教育引导青年的方式方法。3.构建影响青少年的传媒体系。 三、服务青年。抓住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服务青年的重中之重。1.加强技能培训;2.开展信息服务;3.推进阵地建设;4.提供资金扶持;5.深化青年创业带头人项目。 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三个结合”: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 《团章》第八章 团的经费 第三十五条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经费和团的工作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团属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 乡镇团委书记一般都是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兼任,工资与其他政府工作人员一样,财政发放;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政府工作人员兼职,工资由财政发放,如果是其他单位或领域人员兼职,则由其他单位发放工资或自行解决经济收入。意思就是,乡镇团委本身没有“工资”这个说法,几乎都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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