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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天柱路酒驾撞人打人,称“打死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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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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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evit 于 2015-6-27 01:07 编辑

   
      2015年6月26日21时许,天柱路红十字医院旁,一辆无牌黑色轿车撞倒路人丁某和汪某,因伤丁某随即进医院治疗,汪某与驾驶人洪某理论,驾驶人一身酒气,火气也大,随之
动手打伤汪某,并且扬言“打死人大不了赔钱!”。
    经人报警后,潜山县特警队派了共计3辆标牌为“特警巡逻”字样的警车将驾驶人带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
    驾驶人因醉驾,故欲走后门,“以钱了事”,受害人丁某和汪某公开表示:“如果驾驶人拿钱了事,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获得保释"安然无恙的走出来,将实名举报所有相关办案人员!”


发表于 2015-7-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喝酒开车的,无牌的应该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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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撞人,无须任何辩解!
有钱可以违法?10万太少,看他可有10亿!
马甲帮凶,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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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驾驶人拿钱了事,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获得保释"安然无恙的走出来,将实名举报所有相关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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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辆无牌,喝酒驾车,两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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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潜王 发表于 2015-6-27 10:25
可以检验一下潜山黑不黑。“打死人大不了赔钱!”就凭这句话,坚决要把它整倒!

说的真好,如中国人人都像君,中国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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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细枝末节不管,酒驾再加上车辆无牌照,估计够喝一壶的。要是这样的事情能保释,估计其中就有猫腻。
也未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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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1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牌照车都敢上路,喝了酒可以开车,想想这人就拿国家法律做挑衅!不用分析钱不钱问题!自己错了就好好接受批评教育!心态不端正,早晚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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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结局如何,我觉得酒驾不应该,但是酒驾还驾驶无牌照的车,这个是更不应该。潜山有点小钱的,就发烧,有点小背景的,就狂。最后,还不是倒霉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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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有人都喜欢站在弱者的一方,打着为名除害的口号,做着自己都不明事理的事情。我要是雇一群水军,咬死你故意碰瓷,敲诈勒索,那你不得欲哭无泪了。酒驾无牌固然是大错!负主要责任。但是LZ你的这些言论“打死人大不了赔钱!”“驾驶员打伤汪某”“故欲走后门,以钱了事”是你亲耳所听还是子虚乌有,只有你自己清楚。我没有站在任何一方,只是客观的讨论这个话题。不像论坛上某些人听风就是雨,被人牵着鼻子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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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此人好大口气   听口气好像是天朝临时工啊
看看背景是不是天朝临时工   财大气粗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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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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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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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整倒,归恨拿钱了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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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智能手机真好,让那些想枉法的人退而往步,让嚣张跋扈者遭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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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2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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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0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潜山,司机说了实话。

来自:掌上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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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论网友  发表于 2015-6-30 16:5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5-6-3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打人的还不是驾驶员,是另外来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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