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槎水镇、方冲村领导:
春节刚过,借中央二会之际,请身为人民公仆的基层群众父母官耐心听听群众的心里话。
2007年特大水灾历历在目,在灾情发生时,你们风里来雨里去,关心群众安危,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你们,真正做到了灾无情而人有情。这一切山区受灾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当年是农历七月份,水稻饱籽未黄,特大水灾降临,洪水冲坏了农田、庄稼、田坝、路桥、引水沟、河堰。望着丰收在即的水稻被毁,农民心理欲哭无泪。当时你们郑重承诺“等灾情过后,政府会帮你们回复农田,会给予灾情救济”。当年因水灾致我家水稻颗粒无收,又是低保户,2个孩子在初中、高中就读,是重点受灾区的受灾户。一座大桥修建在我家田坝上,连接村民通行的公路,公路上、柴、树、大石头、河沙、冲毁填埋在我家农田,洪水冲破田坝、冲毁河床、桥基田坝冲分了家。低保家庭请来挖机和石匠,花费上万元资金自行恢复,可怜一个受灾低保户家庭,夫妇俩整个上半年请车辆运土、挑土填方,恢复了自己农田,保护了村民通行的大桥。
严重的灾情被电视台报道,潜山县民政局、水利局、公路局、土地局实地查看了灾情,直到今天,像我家如此严重的受灾户,没有享受政府对灾民的救济,当灾民要求给予灾后恢复相应补偿时,当时的水利局长说:“自修自吃自得利”。一句话寒了受灾群众的心。
我相信上级政府在人民群众遇到特大灾情时,首先考虑的是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会大力帮助灾后重建与恢复,然而,事与愿违……………
有关部门领导,致受灾群众的困难与不顾,一语伤了受灾群众的心,您们就这些受灾群众的心里话能给予合理的答复吗?
塔畈乡杏花村余团结整理代笔 1348556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