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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从头来过吧

【今日头条】潜山县关于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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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4 1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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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左脚刹车 于 2015-3-5 08: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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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4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水手_n8g84 发表于 2015-3-3 09:55
关键是违背了劳动法,下班时间是私人的,这样何谈依法治国?呵呵

劳动法对公务员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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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0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管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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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上下班考勤制度这才是正经,没下班办公室没人可以治理,限制下班以外的事情有的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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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0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定此项文件规定的所谓领导显然不懂法律,显然违背习总依法治国安民的理念,乡镇干部也是人!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发文,我个人感觉是政府部门带头违法,你是想造反还是想和习总对着干!声明,本人不吃安徽财政的饭!路过,看到感觉搞笑,呵呵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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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希望基础干部工作作风好点,百姓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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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坐在办公室拍着脑袋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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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左路线的典型表现!违背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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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出台切合实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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