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093|回复: 1

教育部:撤并学校须充分听取民众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昨天,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意见同时提出,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均等,保障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有效缓解城市择校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特殊教育。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整中小学布局时,要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农村地区,要暂缓实施布局调整,自然环境不利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原则上暂不撤并。对必须保留的小学和教学点,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对已经完成布局调整的学校,要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程序,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发表于 2010-1-12 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此事我怎么感觉是在做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2-23 17:01 , Processed in 0.082588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