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楼主: 实话实说OK

害人害己,远光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6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不会变光,不会变光的是傻逼,傻逼傻逼大傻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7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支持楼主,言语激,但在理。有些国家都对开大灯违章作处罚,希望中国也能出台相应的处罚制度。扣6分或12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7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夜晚骑摩托车都是把反光镜发过来,我就不相信长期开远光灯的人还敢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低素质的人是很可恶,我一般在城里不开远光灯,当对面白痴痴的对着我的时候,我也会还击他的,或者闪他妈的狗眼!还有就是转弯不大方向灯,特别是那些出租车,跟以前的黄包车一样,见到乘客在大街上随便掉头,转弯,横穿马路等等,比黄包车的安全隐患还大得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远光灯的确很讨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些人不会变光,到了跟前,本来近光灯,结果就变成了远光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1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凶光,主凶之兆,凶光浮现,主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5-3-5 06:00 , Processed in 0.075550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