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778|回复: 4

吃了妈妈用亚硝酸盐煮的面 7岁女孩中毒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2015年01月09日11:11  成都商报 微博我有话说收藏本文                     

  6日,宜宾筠连县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月2日,该县高坎乡红花村三组5名村民发生食物中毒症状,一中毒女孩在送医途中不幸死亡,其余4名中毒人员已于1月5日出院。经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明,中毒人员1月1日在家中烹制晚餐时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食用后家庭人员出现轻微中毒症状,但没引起重视。1月2日早上,中毒人员再次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食用,发生中毒症状。结合临床症状分析,并经筠连县疾控中心检验确定,中毒人员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据记者了解,中毒的5人是红花村村民杨兴付夫妇及其儿子田元刚的三个孩子,其中7岁的田霞(化名)不幸中毒身亡。据红花村党支部书记李均介绍,1月1日下午,杨兴付从角落里找出了此前遗失的亚硝酸盐,误以为是食盐,便将其倒入了盐罐中。这些亚硝酸盐本来是家里买来准备腌制猪头肉的。当晚,一家人食用了亚硝酸盐炒的菜后曾出现身体不适。次日一早,杨兴付夫妇再次用盐罐里的亚硝酸盐煮面吃,三个孩子也吃了面。不久,田霞就嘴唇发紫并伴有呕吐现象,另两个孩子也出现类似症状,田霞在送医途中不幸身亡,杨兴付夫妇和另两个孩子送医后幸运地逃过一劫。 经筠连县应急、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调查,此次中毒事件属误食亚硝酸盐中毒意外事件,排除他人投毒的可能性。据介绍,亚硝酸盐是一种发色剂,具有毒性,误食易引起中毒。悲剧发生后,该局通过“新农通”向群众发布提示信息: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请谨慎保管、使用亚硝酸盐。

发表于 2015-1-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9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行家,腌猪头肉可以使用亚硝酸盐吗,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亚硝酸盐看来不能食用也就不能腌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了!盐马上要放开了!以后这样情况肯定还会发生的!一定要注意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25 11:41 , Processed in 0.069633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