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洋河酒厂举报“欢乐买”售假冒洋河酒 】直播邳州全媒体爆料平台今日(6月4日)快讯,据中国邳州网“书记市长直通车”工商局版块,“市工商局局长刘军”今晚8时许,回复网友关于欢乐买售假冒洋河酒的问询:针对近期关于洋河酒厂打假部门向我局投诉徐州欢乐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买”公司)销售的“洋河”天之蓝、海之蓝白酒涉嫌假冒一事,我局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现将调查进展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4月底,我局在接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酒厂”)打假人员的举报后,对涉嫌白酒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和白酒商标是否侵权进行调查。针对白酒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问题,洋河酒厂打假部门对涉案的洋河天之蓝、海之蓝白酒出具了鉴定结论,认定涉案白酒为假冒洋河天之蓝、海之蓝白酒。
为进一步明确鉴定结论依据,我局执法人员携涉案白酒样品到洋河酒厂总部,要求洋河酒厂出具其生产的与涉案白酒相同生产日期的包装物防伪技术特征、生化特征指标等具体鉴定依据材料,以便我局作为评判涉案白酒真假的参照或委托第三方鉴定的依据,但洋河酒厂以商业秘密为由未提供。当日,该公司的质量部对我们提供的白酒样品给予了化验,并出具了“证明”,证明我们提供的涉案白酒样品不是该公司的产品。
欢乐买公司对洋河酒厂的鉴定结论及化验结论不予认可,认为洋河酒厂鉴定结论中缺乏鉴定的方式、方法、依据,该结论没有说服力并要求第三方予以鉴定。
针对白酒产品质量问题,我局于2014年5月9日,对欢乐买销售的“洋河”天之蓝、海之蓝白酒依法进行了抽样,并送山东省烟台市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进行检验。2014年6月3日,我局收到该质检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检验结论:“所检项目符合国家标准GB/T10781.1-2006的规定”。
目前,我局正责成洋河酒厂提供符合法定形式的鉴定报告及涉案白酒的真假鉴别方法。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件回顾:4月份,有网友在网络上爆料:欢乐买查出数十箱假冒“天之蓝”“海之蓝”。随后,欢乐买公司在网络上发布声明函:此为诽谤。声明同时说:为打破洋河酒进货渠道单一、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让邳州消费者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洋河系列产品,前一段时间我公司调整了进货渠道打破了区域垄断并有效降低了售价,实现了平价销售,触及了某些方面、某些人的利益,于是就出现了恶意诽谤的谣言。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有假酒销售假一赔十。我公司已就诽谤事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声明最后说,欢乐买各门店将有更多商品打破渠道控制而让利顾客。
【追踪通报】白酒营销人、新浪财经专栏作家、实名认证网友“空杯留香的总监”今日(6月5日)9:18分新浪微博转发并热评:名酒的真假由厂方自检,这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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