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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冤案主角念斌索赔1500万 曾被关8年4次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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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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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冤案主角念斌索赔1500万 曾被关8年4次判死刑

2014-12-25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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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


念斌及其律师昨日下午向福州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福州中院赔偿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321605.15 元,同时要求在《人民日报》等媒体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念斌被控向邻居投放鼠药,造成6人中毒,其中两名儿童死亡,2006年8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同月18日被批准逮捕,2014年8月22日,被羁押在看守所8年的念斌无罪获释。

福州中院曾3次判处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也有一次维持对念斌的死刑判决。念斌无罪获释至今已有4个月,其姐姐念建兰提供赔偿申请书全文:

赔偿请求:

1、在《人民日报》、《东方早报》、《海峡都市报》、新华网等媒体公开向请求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89025.15元;

3、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100万元;

4、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047580元;

5、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万元(包括请求人被四次判决死刑的精神抚慰金500万,父母双亲因这起冤案致死的精神抚慰金500万);

6、赔偿八年申冤的费用支出计100万元(包括为购买实验鼠药前往安徽、河南、武汉、南京、宜昌等地的交通费、住宿费;辩护律师50余次来闽调查取证的交通费、住宿费;10次开庭审理的辩护律师、鉴定专家交通费、住宿费;前往香港求助鉴定专家的交通费、住宿费;八年来亲属前往北京控告、申诉30次的交通费、住宿费;控告申诉材料的打印、复印、邮寄费等);

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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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赔偿请求人住所被砸毁的损失50万元;

8、赔偿申请人家属八年租房费用38.5万元;

9、赔偿申请人的姐姐念建兰申冤八年的误工费60万;

10、赔偿申请人的儿子的心理治疗费用20万。

以上各项共计人民币15321605.15 元。

事实与理由:

念斌自2006年被刑拘以来4次被宣告死刑,历时2935天,鬼门关前来回数次,令其家破人忘。

公安机关涉嫌严重职务犯罪,对念斌进行残酷刑讯逼供,为了破案立功,不惜隐匿证据、伪造证据,欺骗、误导司法机关,导致案件破案时机完全错过,真凶难以归案,死者永难瞑目。更令司法公正性及公信力大受损害。

福州市中级法院对明显的证据漏洞视而不见、对刑讯逼供及证据造假的血泪控诉充耳不闻,一次次炮制错误判决。更在上级法院将案件发回之后,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重做死刑判决,与故意犯罪无异。

念斌在看守所煎熬八年,始终戴着工字铐,短短的铁链将沉重的手铐脚镣相连,令请求人身躯无法伸展,仅38岁就患上常人60岁才会患的不可逆转的“脊柱钙化”病;经医院诊断,请求人身患肌肉萎缩、反流性食管炎、失眠、偏头痛、前列腺肥大、肝内胆管结石、胆囊多发息肉、腰椎间隙狭窄、胃溃疡、浅表性胃炎,以及严重的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抑郁症。

受公安机关误导,投毒案死者家属砸坏了念斌家祖屋,令全家人无家可归,在外租房居住八年,至今仍视念斌为仇敌,使其有家难回。

对于福州中院及司法机关而言,给予国家赔偿也只是第一步,主动认真追责及制度改革以避免新的冤案产生,应该是你们责无旁贷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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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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