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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清”在灵璧“不灵”保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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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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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柱丽影 于 2009-12-25 14:08 编辑

开发商将应承担费用转嫁消费者,物价局称房管局不配合,导致这一政策得不到执行




  近日,灵璧县一住宅小区在交房时,竟要求近两百户业主缴纳本该由开发商承担的水、电开户费,否则不给新房钥匙。记者在灵璧县调查发现,我省2005年开始推行的商品住房价格“一价清”政策,在该县一直未得到执行。该县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县房管局不配合,导致“一价清”政策无法推行,所以该县不少开发商几乎都将这些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业主不交钱拿不到新房钥匙

  奇石小镇小区位于灵璧县城西南部,是安徽铭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小区一期于今年10月31日建成。最近,徐娜等业主都接到了开发商的领房通知,当徐娜等人来到小区售楼处领取新房钥匙时,却收到了开发商制作的一份缴费清单,上面除了需要业主缴纳的契税、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和装修保证金外,还需要额外缴纳本应由开发商缴纳的水、电开户费。“如果不交这些费用,开发商就不给我们新房钥匙。”徐娜说,部分业主因为急着想搬进新居,都迫不得已缴纳了这笔费用。

  开发商这笔费用业主必须缴纳

  23日下午,记者来到奇石小镇小区调查此事。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刚到小区售楼处缴纳了这笔费用,才拿到了新房钥匙。“我的房子110多平方米,仅水、电开户费就要一千多。“刘先生说,根据我省“一价清”政策规定,他知道这笔费用不需要他缴纳,但毕竟跟开发商耗不起,春节前急着装修搬家,所以只得服软交了钱。

  记者随即来到奇石小镇小区售楼处,一位李姓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不清楚什么是“一价清”政策,反正只要缴费清单上列出的费用,都需要业主承担。“当然,业主也可以直接到房管局缴纳这些费用,然后由房管局出具缴费证明,我们才能给业主新房钥匙。”李经理告诉记者,凡是在灵璧县购买的房子,业主都必须缴纳这笔钱,开发商是不用承担这笔费用的。

  房管局是否违规由物价局来定

  据了解,2005年1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始推行“一价清”政策,其中明确规定:“凡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可是,这一利民、惠民政策为何在灵璧县却没有得到执行呢?

  记者向灵璧县房管局局长陈启运反映了奇石小镇小区违反“一价清”政策的情况,陈局长表示不知情,“他们的收费方案没有报给我们审批,收费是否违规要由物价部门来定。”陈局长说,有关办证费用,房管局可以委托开发商代收,并按照收费底线收取,就低不就高,但开发商的缴费清单在未得到房管局审批前是不允许擅自收费的。

  物价局房管局未执行“一价清”

  灵璧县物价局价格股股长李晓梅表示,按照“一价清”政策,水、电开户费等费用应该包含在房价内,并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不需要额外缴纳,奇石小镇小区收取这些费用属于违规,他们将进行查处。李股长明确表示,“一价清”政策虽然已经推行五年,但在灵璧县一直没有推行下去,“主要原因是房管局不配合,我们拟定的执行方案已经送到房管局,但他们不配合,说是政府不让执行。”李股长说,由于“一价清”政策无法推行,所以灵璧县不少开发商几乎都将这些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李勇、李阔)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仅仅是“灵璧不灵”,
发表于 2009-12-25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虎头崖人 于 2009-12-25 13:59 编辑

在潜山“幸福佳苑”购房,我们业主同样要缴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的开户费,仅用电开户费都是两千多呀!我不晓得潜山县的房产局、建设局、物价局是否知道省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柱丽影 于 2009-12-25 14:06 编辑

[quote]在潜山“幸福佳苑”购房,我们业主同样要缴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的开户费,仅用电开户费都是两千多呀 ...


阳光城也是同样,我们业主同样要缴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的开户费,仅用电开户费几千元,还有房产证也要我们业主缴一两万呢!
作为开发商这是违法的,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公道???????????????


其二,我在阳光城买啦一套29万的房子,缴了首付十几万,阳光城售楼部还说房子不是业主的,不让业主装修!作为售楼部也太嚣张啦吧。天理何在呀?
发表于 2009-12-2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道理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道理呀?
虎头崖人 发表于 2009-12-25 14:07



    因为年底时间很紧,我们缴了首付就抓时间装修,作为业主我们有什么错!居然售楼部那么狂说房子不是我的,还断我家的水电。一套房子三十万,难道三十万还不到属于自己的财产吗?里面还有很多很多有害消费者的规章制度!有谁帮我评评理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价清”在灵璧“不灵”保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阳光城更“不阳光”
发表于 2009-12-2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我家也是自己交的.当时急着装修..就自己交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我家也是自己交的.当时急着装修..就自己交了..
580 发表于 2009-12-25 15:31



就因为咱们有很多事物在身,所以忽略了许多事情,并不是老白姓不知道!
发表于 2009-12-2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因为咱们有很多事物在身,所以忽略了许多事情,并不是老白姓不知道!
天柱丽影 发表于 2009-12-25 15:55



    呵呵..是的..不过也不是小数目哦.一起要交三千多...NND..又被黑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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