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城水岸小区(高层) 关于宜城水岸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复 安价房函【2013】3号 安庆市宝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宝发字[2012]11号)悉。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发[2006]16号、安庆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安价房[2006]61号、安价房[2008]117号和安价房函[2009]3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宜城水岸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同意按你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约定的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在我局备案,即五星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0.70元,高层0.75元(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电费另行据实分摊)。 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安价房字[2006]61号文件、安价房[2008]11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辆·月具体标准:自行车5元;助动车、电瓶车10元;摩托车15元;小型车室外停车60元,室内停车80元;外来车辆临时出入,通行费2元/辆·次。 三、由于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由城市供水企业随水费代收,你司应在现行的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基础上,按3元/户·月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得重复收取。 四、本收费标准施行时间和施行期限由你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约定。 五、请你司接文后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服务内容和质量,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并主动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物价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安庆市物价局
[注]这应该就是你们宝马物业在安庆市的经营政策了。为什么到了县城,反而变调了呢?其实,作为业主,我们也能理解你们,蓝鼎中央城的物业管理,不过是借着宝马物业的一个壳而已,事实是怎样,以及你们的背后站着谁,大家心里都清楚。说白了,就是提醒开发商:作为投资者,应该能清楚当前依法治国的政治环境与社会环境,否则,到时候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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