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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左脚刹车

[讨论] 蓝鼎中央城宝马物业:此招太过无知,你们离走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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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体收费过高,尤其地面停车收费不合理。苏果地下停车,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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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坛论山潜 于 2014-10-31 12:05 编辑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0月19日在潜山县领导信箱的留言我们已阅办,关于您留言中提到“潜山蓝鼎中央城(一期)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的问题,经我局认真调查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当区别车位、车库的专有权益、管理服务成本等因素收取车位服务费和场地使用费。其中专有车位(库),应交纳车位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位(库)的车位使用人或租用车位的使用人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

车辆停放费包括车库、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

《潜山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潜山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定级定价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可向业主收取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费。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场,要视其使用权,如果使用权属开发商所有,则其有权出售其使用权。潜山蓝鼎中央城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收费目前均未报经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发证。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



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 

8937134             8934348

谢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潜山县物价局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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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相关部门对蓝鼎宝马物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不要让老百姓觉得政府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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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左脚刹车 于 2014-10-31 12:23 编辑
坛论山潜 发表于 2014-10-31 12:06
建议相关部门对蓝鼎宝马物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不要让老百姓觉得政府部门不作为。

    从明天(11月1日)起,全省将开始执行新的《办法》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前,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俗话说得好:鬼火终究见不得阳光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


第七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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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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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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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也该醒醒了,就这样一个小县城,我们的房子前面就是农村,房价比安庆市都贵,物业费与省城接轨,服务乡镇的服务,任何东西都有个正比,任何事都是都有个规律,没有规矩怎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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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22.jpg
安庆市宜城水岸小区(高层
关于宜城水岸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复
安价房函【20133
安庆市宝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宝发字[2012]11号)悉。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发[2006]16号、安庆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安价房[2006]61号、安价房[2008]117号和安价房函[2009]3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宜城水岸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同意按你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约定的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在我局备案,即五星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0.70元,高层0.75(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电费另行据实分摊)。
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安价房字[2006]61号文件、安价房[2008]11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辆·月具体标准:自行车5元;助动车、电瓶车10元;摩托车15元;小型车室外停车60元,室内停车80;外来车辆临时出入,通行费2元/辆·次。
三、由于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由城市供水企业随水费代收,你司应在现行的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基础上,按3元/户·月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得重复收取。
四、本收费标准施行时间和施行期限由你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约定。
五、请你司接文后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服务内容和质量,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并主动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物价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安庆市物价局


[注]这应该就是你们宝马物业安庆市的经营政策了。为什么到了县城,反而变调了呢?其实,作为业主,我们也能理解你们,蓝鼎中央城的物业管理,不过是借着宝马物业的一个壳而已,事实是怎样,以及你们的背后站着谁,大家心里都清楚。说白了,就是提醒开发商:作为投资者,应该能清楚当前依法治国的政治环境与社会环境,否则,到时候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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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jiahui 发表于 2014-10-31 11:10
你们好,我们的家园已经建设好,进去住已经大半年了,至今还有好多业主邻居们不知道蓝鼎中央城QQ群,不方便 ...

该群主是谁?是渣滓,垃圾,不配当群主,我是蓝鼎业主,加入该群后,他居然给踢出了,该群整天聊些无聊的话题,影响他人,真是垃圾,请大家别加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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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其变,不知道业主可搞的过物业,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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