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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潜山城区的停车场 潜山县利用县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政府花了好多钱在县城区建了N个公用型停车场,目的是为了创建文明县城,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希望办事的私家车主进城时就近就便将车辆停放在进城区的四个方向公用型停车场。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所管理的通告(第18号)是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动车停车场所管理,提高县城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的。 可现状是城区多个停车场都被经营性客运、货运车辆所“占领”
此停车场在西河坝头上。上西河坝往野寨方向的那坝头进去50米处。
此停车场在舒州大道和天柱路交会处零碑路口,茶叶茧仓库院子里。
此停车场系舒州大道522号公共停车场。人行道上临时泊位被营运客车停候在此等客、候客。
瞧瞧:营运车辆就停泊在进入停车场的通道。
上图看,这是停车场还是客运经营场所呢?
人行道上经营性客车停在那,进出停车场的通道也归客车“使用”了。并长期停放在规划好的小车泊位上(如上图)。据消息,大货车在停车场内穿梭停车致小车刮伤、碰损案件诸多,由于停车场内没有监管和摄像,均成不了了之案件。
货运车辆都在此休息。这里夜间,还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此泊车。
红色大货车占用了2个小车泊位,且占用了停车场通道。如此巨无霸在狭小的停车场穿梭,是不是对其他车辆有安全隐患?
如果该停车场能允许大货车泊车,就应该按照大货车的车身要求规划停车线、停车位,合理、安全的让其他车辆进出。这样的停车现状符合创建文明县城标准吗?
大货车倒车停车将一货车撞损,玻璃散落一地,无人管!
此停车场在全力阳光城斜对面。
上述停车现象,是不是违反《潜山县城市容貌标准》第五条第(六)项车辆停放场(点)规划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在一类市容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其他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车辆必须停放在线内,做到整齐、有序。 希望县有关单位要切实要强停车场管理,并规划建设某处供大型货车集中停放场所,解决老百姓拥有各种车型停放困扰,同时也是确保在册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和安全。
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市民试问: 一、经营性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是不是可以在此类停车场泊位停车。 如果能泊车,请管理单位如实规划停车泊位大小、规范停车。不能大车占用了小车泊位,造成停车场内乱七八杂,车辆通行不便。 二、在各城区公用型停车场进出路口对面的公路上能不能安装监控探头?监管车辆停放安全并监控该公路段车辆通行安全。 三、能不能对现有城区停车场进入口安装限高设施,禁止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泊车? 四、能不能符合收费条件的应严格执行泊车收费制度? 五、能不能在县城在册停车场进入口设置限高设备禁止经营性大货车、大客车停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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