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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2574467

潜山前年杀害开发区古塔小学吴伟彬的凶手明天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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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领巾 发表于 2014-10-13 18:34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大快人心,对一个人的生命,人为进行终结,怎么说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支持你!!!
怎么就大快人心了?去世的小孩能活吗?
说大快人心的都是鲁迅笔下治肺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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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 把这个人渣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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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明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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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领巾 发表于 2014-10-13 18:34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大快人心,对一个人的生命,人为进行终结,怎么说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杀人偿命,罪有应得!你说这话我不解!倘若被害的是你的亲人,你怎么想?难道你会要求法院判“罪犯”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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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雨治水 发表于 2014-10-13 19:23
杀人偿命,罪有应得!你说这话我不解!倘若被害的是你的亲人,你怎么想?难道你会要求法院判“罪犯”无罪 ...

我不会要求法院判无罪,我也无法干涉法律的执行。但你想过,明天过后,被害人家属真的开心吗?
我只是说“大快人心”,用词有些偏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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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扪心自问,说大快人心的,是不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如果是贪官伏法,我们可以说“大快人心,喜大普奔”。这样的凶手,只能说是罪有应得,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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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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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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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不上大快人心,只能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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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罪刑相当的原则,这个人只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事情过后,我们应该想想,如何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或者说尽量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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