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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于此做,还有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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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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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安全漏洞监测平台乌云称,如家、汉庭等大批酒店的开房记录被第三方存储,并且因漏洞而泄露。这些酒店,使用浙江某公司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在其服务器上实时存储了这些酒店客户的记录,包括客户名(两个人的话都会显示)、身份证号、开房日期、房间号都有记录。



这是一起严重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开房记录,是个人隐私,酒店岂能将给信息交给第三方的服务器存储?如果泄露,该当何罪。在民法上,酒店与第三方公司,均对旅客构成侵权,而在刑法上,如果酒店是非法提供或者出售公民信息的,则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第三方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则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当然,从根源上看,则是国家过于严厉的管控系统,到处是对公民的监控,住宿、飞机票、火车票等实名制,都是变相监控公民的行动,而这些资料,往往会被滥用。譬如,就曾有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就通过关系,调取了对方与第三人开房的记录。这与斯诺登事件的本质一样,公权力缺乏制约,公民没有隐私,社会惶恐不安。即便是个老老实实的百姓,半夜不怕鬼敲门,但谁愿意在被监视下战战兢兢生活呢,又不是明朝的特务统治。所以,亟需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惩罚,尤其是公权力的滥用,以及酒店、火车站等单位的泄密,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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