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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严厉打击驾驶证违规消分、代扣分等问题发生,安庆市出台《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和查处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一律被纳入“黑名单”,暂停其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 当下,借本消分甚是流行,尽管交警部门三令五申,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互借驾照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方式花钱买分,甚至一条龙“顶包”贴心服务仍暗流涌动,屡禁不止;而驾照闲置的“本本族”、全年未扣分的车主,也不乏通过出借驾照的方式获利。该条例出台后,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一律按系统提示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 该条例规定,民警调查、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信息审查,对能够通过辨认证据图片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记分;对无法通过辨认证据图片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理时要求车主与驾驶人一并到场,了解双方关系,并提交情况说明书,必要时予以核实;情况说明书按月存档备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告知其向违法行为采集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采集地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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