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644|回复: 4

驾照“借本消分”将被拉入黑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6月2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严厉打击驾驶证违规消分、代扣分等问题发生,安庆市出台《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和查处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一律被纳入“黑名单”,暂停其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

  当下,借本消分甚是流行,尽管交警部门三令五申,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互借驾照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方式花钱买分,甚至一条龙“顶包”贴心服务仍暗流涌动,屡禁不止;而驾照闲置的“本本族”、全年未扣分的车主,也不乏通过出借驾照的方式获利。该条例出台后,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一律按系统提示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

    该条例规定,民警调查、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信息审查,对能够通过辨认证据图片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记分;对无法通过辨认证据图片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理时要求车主与驾驶人一并到场,了解双方关系,并提交情况说明书,必要时予以核实;情况说明书按月存档备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告知其向违法行为采集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采集地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来源安庆新闻网)


发表于 2014-6-4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违章者无路可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5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项举措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5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16 08:33 , Processed in 0.074801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