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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珊瑚海

潜山县老城区广场噪声事件(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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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左耳淘淘 发表于 2014-5-29 03:18
屏幕被砸坏你掏钱修啊?你看中国有几个广场有那设备

很多地方的市民广场,包括小区门口都有这样的显示屏,不能怕维护就不建设,干脆广场不建还好,也免得这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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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部门要是长期这样监督下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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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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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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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牛皮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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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建议在广场安装大型显示屏,可一屏多用又能创收,但24h五光十色的闪烁,增加新的“光”污染,到时又是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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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四季花城附近的要热闹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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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
同时希望三个主管部门坚持走群众路线。
我们以前找过县长、打过110、找过环保,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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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少开会,少考察,少通知),建立居民室内文化健身场所,避免室外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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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加强老城区广场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老城区广场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与及组织广场集会及娱乐活动的单位、个人须遵守以下规定、、、略。
在此我想说一下;1)这次针对老城区广场噪声潜山县公安局         潜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潜山县环境保护局三单位联合发文并及时公诸于众,怎么少了文广局参与呢?是不是文广局不作为而撇开它呀?。(2)这次针对老城区广场噪声三单位联合发文,是因为老城区居民的强烈反对才为之。下次如果火车站广场跳舞扰民、蓝鼎广场跳舞扰民、还有那些棋牌室扰民、还有城里人不管大小事喜欢放烟花爆竹扰民等等事件发生,县里三单位是否又要针对么么广场扰民又联合发文啊?
所以强烈我建议:1)潜山县文化市场要繁荣但要规范市场管理。2),借此老广场事件县里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总结一下经验教训,出台一部关于潜山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公告,不要针对哪一个、哪一处的的规定,3)让潜山县市民知道搞什么事有章可循,知道什么是违规,知道什么是违法,4)县里相关部门应该主动管理,不要让问题矛盾积累了、爆发了才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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