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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盲从,值得为政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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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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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地方条例都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安庆殡葬管理条例》明显有违宪嫌疑,我国宪法第四条就明确规定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文化。而且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也明确区分火葬和土葬区,安庆多山、多丘陵的地理条件,法律上讲完全属于适合土葬地区。
    有人说安庆人大部分支持强制火葬,这明显不合逻辑,除非不是汉族,否则有多少汉族老人会打心里愿意火葬呢?说愿意火葬的老人不都是因为没办法,不想子女为难吗?而且从来也没有哪个权威专家或者领导说“入土为安”是封建迷信啊,把传统文化当成封建迷信,真是天大的笑话。
    至于青山白化,火灾隐患,环境污染,节约耕地等等这些理由,近年来,国内外已经有很多学者专家明确指出,恰恰是地方政府对殡葬业缺乏科学管理、合理规划、正确引导,盲目实行一刀切政策所导致的结果,也是我国近年来官民矛盾突出的根本原因之一。

    放眼世界,也没有几个国家的法律是和禁止土葬的,连火葬率那么高的日本,除了东京和大阪,其他城市也没有规定禁止土葬,更别说欧美了,所以说,火葬与土葬并存才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思想!
    在看看我们坛子里的个别人,把自己的想法当作所有安庆人的想法,认为自己喜欢火葬,其他人都必须得火葬,认为地方政府的任何政策都是对的;至于该政策是否合法,是否违背老百姓权益,他们是从来不管的,在他们的思维里,宪法算个P,法律算个球,地方官员随便放个屁都是香的,认为地方官员的”个人能力“决定一切;他们经常用政府改革受到顽固利益阻挠影响安庆经济发展,安庆人思维保守落后影响安庆经济发展等等这样的言论,来证明自己的合理性、合法性;如果  ”个人能力“ 决定一切,那么笔者斗胆祈求领导,不要只让岳西一个县定为土葬区,让安庆所有地区都成为土葬区吧。

    其实,恰恰是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封建,因为他们骨子里就是对“人治”的崇拜,对“法治”的不懈,他们认为安庆的发展,就得靠地方官所谓的“个人能力”,却不知道在市场经济时代,发展地方经济的基本要素,就是制定各项合理、合法、利民的政策,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这样地方经济才可能长久持续健康发展;指望所谓的“个人能力”,只能沦为“领导一走,打回原形”“30年河东、30年河西”“人去楼空,人走茶凉”这样的悲剧;而这种落后的封建“人治”思维,正是我国法制化建设的最大阻力,也是安庆经济发展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殡葬改革是好事,也是迫在眉睫的大事,但是如果完全依靠野蛮的强制力,不制定合法合理的政策,大搞一刀切,那么一定会给安庆的法制化建设,安庆的经济发展,安庆的和谐稳定,埋下深层次的隐患,习主席所倡导的“中国梦”也注定与安庆百姓无缘!
    安庆600万同胞,请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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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0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姚中秋、@秋风论道,新浪微博实名举报,安庆市委书记、市长强制推行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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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08: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停止殡葬改革!
2014年05月26日 17:53:41 秋风论道
重新审视“殡葬改革”之理据

六十年来,有关人士、部门力推以“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政策,为此提出了若干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理由。媒体也一直在宣传这样的政策和政策理由。然而,仔细审查殡葬改革的内容及其理由,可以发现,它们都存在足够的理据。

首先,殡葬改革以终结土葬为目标,试图代之以火葬。但是,火葬具有正当性么?

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种形态的延伸。如何安顿死者,涉及一个共同体对于生命的理解,从而构成其文化最为核心的内容。这个内容当然有些隐秘,它可能见之于最古老的原典,但此后很可能从知识人的文字论述中退隐,而化为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礼俗。惟其如此,它们以最为自然、最为普遍的方式支配着人们的心灵、生活方式,支撑着共同体的道德、伦理、社会生活秩序。

因此,人虽皆有一死,但各种族群的丧葬之礼大不相同。不要说全世界,即便中国境内,不同族群亦各有其源远流长之丧葬习俗,如天葬、水葬、土葬、火葬、野葬、崖葬、保存干尸等。华夏族群,也即今日中国之主体——汉族,在其有文字记载的文明史上,一直实行盛棺土葬之礼。魏晋以后,某些佛教高僧遵循印度之俗,采用火葬方式。但一般情况下,历代政府均禁止庶民火葬。

因此,对汉族来说,土葬、封坟具有最为充足的文化和历史的正当性。反过来,火葬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不具有文化和历史的正当性。任何一个政府,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力之恰当边界,只要对民众的权利有最起码的尊重,或者,只要具有维持政府权威所需要之最基本的明智,就不会强制推行一种为民众陌生、而不具有文化与历史正当性的丧葬方式。

有关部门进行殡葬改革,尤其是废除土葬、推行火葬的第一个理由、也是最为重要的理由是,节约耕地。据说中国人多地少,尤其是人均耕地在全世界处于较低水平。而死人墓地与活人争抢土地,为保护耕地,必须减少土葬;地方政府则更进一步,为增加耕地,而发动平坟复耕运动。

乍一看,墓地占用耕地的说法很有道理。然而,略加计算即可发现,这种说法完全是言过其实。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最近几年,全国每年死亡人口在950万左右。即便所有人都实行土葬,每个坟墓平均占用耕地5平分米,则全部占地面积4750万平方米,折合7万亩多一点。而目前政府坚守的全国耕地“红线”是18亿亩,实际约有二十亿亩。也就是说,即便死者全部土葬,即便全部占用耕地,对全国耕地面积也没有任何可见的影响。即便照此规模持续占地100年,形成10亿座坟墓,总占用耕地面积也不过700万亩,在全国20亿亩耕地中只占0.35%!同理,即便平掉全国现有所有分布于耕地中的坟墓,所增加的耕地也没有多大经济意义。

殡葬改革的第二个理由是,推行火葬、改革乃至废除土葬,可减轻民众负担。有关部门也试图以此鼓励“厚养薄葬”,鼓励子女在长者生时孝养,死时则行薄葬。

这是一种典型的物质主义、功利主义心态。资源总是稀缺的,文明社会的一切规则,包括礼俗,其宗旨无非是,按照共同体成员的普遍偏好,在不同人之间、在不同用途之间分配资源。规则是否健全的判准是,各种复杂因素是否被全面而充分地考虑进来。比如,在逝者和生者之间的资源分配是否合情、合理。不谈逝者,仅从生者角度来看,对死者“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乃是人内心深处最为自然的宗教性需求。因此,儒家提出,丧葬之礼的基本原则是“缘生以事死”。这是在生者和死者之间分配资源的基本原则。生者待逝者,求己之心安。人有那种宗教性需求,自然会分配一定资源满足自己的这种需求。其间的收益,个体自然知晓,不劳他人操心。

有关部门推行殡葬改革的第三个理由是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长期以来,官方文件一直把土葬、封坟的民间丧葬习俗斥为“封建迷信”,从理论、观念、文化上予以批判。然而,这种批判是否正当?

众所周知,支持“殡葬改革”政策的哲学是物质主义。它相信,世界就是物质,人也是不过纯粹的物质而已,所以,人死则万事皆休。人们当然可以主张和信奉这种哲学,也可以据此推平自家祖坟。问题是,官员是否可以把自己的哲学视为理所当然,据以制定管制全国民众的政策?政府是否有权系统地向国民主张、灌输一种哲学?鼓吹殡葬改革的人士基于自己的哲学信念,将围绕着神、形合一说而建立的种种丧葬礼俗斥为“封建迷信”。然而,政府有没有权力判断一种源远流长的习俗是迷信?或者说,政府有没有必要做这种事情?再者,即便一种习俗确实是“封建迷信”,政府有没有权力干预它,更不要说强制禁止它?判断迷信、禁止迷信是否已经超出了一个明智的政府的正当权力范围?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如何区别宗教与迷信?

复兴中国文化,当停止殡葬改革

推动殡葬改革的人士已经注意到,以七十年代末为界,“殡葬改革”的实施发生过一次十分明显的波动:此前,“全国的殡葬改革一直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然而,八十年代初以来,殡葬改革出现了一次大滑坡。 有关人士对此痛心疾首。

这些人士完全没有意识到,“殡葬改革”之反复实乃中国文明整体性回归的一个组成部分。二十世纪中期,中国传统遭到革命的猛烈冲击,发生了一轮又一轮反传统之思想、文化、社会、经济与政治运动。反传统运动是全面的。儒家作为一种价值和思想体系也被彻底否定,代表着儒家价值的社会组织,如宗族,遭到猛烈冲击。殡葬改革也是全盘破坏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运动的组成部分。传统的殡葬之礼渗透着儒家价值,也是传统社会组织赖以维系的价值纽带,自然也在破坏之列。

但是,这种破坏终究难以为继。权力试图改造传统,由此导致民众生活之混乱,权力对此束手无策。更为重要的是,改造传统需要权力始终保持在意识形态高强度动员状态,但这是不可能的,它必然松懈。而一旦松懈,传统就会自然地复归。传统的复归是全面的,其中包括传统殡葬之礼,与之同行的还有经济、社会等各领域之传统复归,这包括私人产权、市场、社会自治等各种制度。

换言之,这是中国文明的一次复归。中国社会的诸多良性变化,都是文明复归的结果。中国的增长、繁荣,本源在此。至关重要的是,传统殡葬之礼的恢复与市场秩序、社会自治的发育之间,有密切关系。有一个现象具有重大象征意义:八十年代最早大规模恢复传统殡葬之礼的,就是东南沿海地区。当时媒体对此予以严厉批判。然而,这些批判者没有意识到,传统殡葬之礼的恢复,支持了市场的发育。因为,传统殡葬之礼的恢复,推动了仁义礼智信等价值的重建,支持了与社会信任网络的重建,这些正是市场秩序发育的价值和社会基础。

也就是说,放宽视野,站在中国社会健全转型的角度看,殡葬改革的大滑坡其实是一个好事。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社会乱象丛生,需要收拾人心,需要重建价值,为此,需要重建信仰,而传统殡葬之礼所蕴含的信仰,这个信仰所支撑的价值,对于当代中国人心扶正、秩序健全,具有重大意义。

最近,习近平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前提。没有中国文化之凝聚,没有中国价值之化成,何来健全、向上的中华民族?而丧葬之礼就是中国文化之本,虽然隐秘,但意义重大。如何死,从根本上决定着人们如何生。丧葬之礼是任何一个共同体的文明之内核,维系着守护着一个共同体的基本价值。因为,一切价值都本源于如下的问题:生命为何?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如何获得永恒?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决定着一个共同体的基本价值。因此,欲复兴中国文明,就必须复兴中国价值;要复兴中国价值,就不能不守护中国规模最大的汉族丧葬之礼。

也就是说,在殡葬改革口号提出六十年之后,在中国文化复兴的历史性时刻,没有理由再坚持“殡葬改革”理念了。殡葬之礼关乎生命之意义,关乎国民之信仰,殡葬的方式、殡葬的礼仪、殡葬的地点,都应交给国民按照自己的习惯、风俗自由选择。

这并不是说,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只可无所事事。政府可以进行监管,比如,如果人们选择土葬,政府可引导其尽量不占用耕地。政府也可禁止民众建造占地过大的坟墓。但是,在殡葬问题上,基本原则是国民自愿选择。政府只能在此基础上进行监管。如此,国民才能死有尊严。有死的尊严,才有生的尊严。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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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看那些官员还升什么官发什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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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当今有几个国家会强制火葬的?土葬坟头上面不也是长草嘛,怎么就r浪费土地破坏环境了,要是破坏环境,中国几千年的土葬传统早不把环境破坏完了么,要是浪费土地,那岂不是遍地都是坟头了么,更别说什么拜祭引起的火灾,杜绝火灾只能是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加大处罚力度,靠推行火葬杜绝火灾简直就是放P,除非把山上的那些个坟给平光,估计会好点,存在即是合理,和谐和谐,过激只会造成干群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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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山区强制火葬,感觉是严重侵犯人权。至于怎么做,完全要按照风俗和个人意愿。哪有拿着斧头和铁锤挨家挨户的砸棺材???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从来没有哪个政府干过如此荒唐之举!看来安庆个别地方官搞政绩搞形象工程搞疯了。脑子都进水了吧?就因为去年一把火烧了那么多的山,然后来个一刀切,所有带火种上山的一律抓捕。感觉想这些措施的人是个独断专行的家伙,做人做事都是一时冲动随意性很大!这种人当官迟早要创大祸的!不论是对别人还是对他自己都是一种伤害。没有任何民主可言,专政味十足!严重伤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对社会百害而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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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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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法盲干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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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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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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