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记忆是一座桥 于 2014-5-20 22:37 编辑
一般来说,因父母双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将其6-14岁的子女留在农村生活,这一部分孩子称为留守儿童。 对生活在农村的6-14岁孩子,实行全寄宿? 在校车问题仍未解决的现实生活中,可能吗(曾有一次,因事到王河,途中看到一辆小面包车里面坐满了刚放学的孩子。车子明显改装过了,座椅改成了凳子,坐了四排,且车窗玻璃均已摇到底,一旦急转弯,后果将不堪设想)? 关于政府出资的思考:全寄宿需要建成符合标准的住房,现在农村村校的教室数多于学生数(一所村校偌大的教学楼仅一间教室投入使用,且是各年级的混合班,全班不过十来个学生);但位于集镇的中心小学却生源充足,房舍有限,还要继续再建宿舍?建成什么标准?需要多少的管理服务人员?如果只是一般的投入,将不可能达到所有家长的意愿(哪怕一个学校仅几个留守儿童不能全寄宿,都可能成为监管盲区);如果投入资金太大,都是纳税人的钱,对于其他的非留守儿童家庭或有失公平。 从学校监管考虑:由谁来照顾?如何看管好、服务好?都由老师来完成,从现实上看不可行。老师也都有家庭,也有自己的子女、父母需要照顾,而且白天上课也比较辛苦;如果从社会上招聘临时合同工,责任心很难掌控,家长依旧会不放心。最重要的,还是安全方面,一旦出现哪怕一点点的意外,家长势必会将所有责任全部转嫁到学校与政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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